20130720/“失落加人”抗争数十年 老妇终准上法庭争取身分

(加新社19日电)一名68岁女子在安省长大、纳税、投票,却始终没有获得加拿大国籍。抗争多年后,她终于获得上庭机会,为加拿大身分做最后一搏。

68岁妇人斯科特(Jackie Scott)可谓生不逢时,因为一些纠缠不清的旧法律,政府迄今仍不承认她是加拿大人。

斯科特争取国籍的漫长抗争,可能到了最后关头,她将在周一上庭。她讲述这一切时,声音有些哽咽,“被你的国家拒绝,那种感觉太糟,好似被推出去的孤儿。”斯科特1945年生于英国,父亲是加拿大军人,母亲是英国人。她的父母后来在加拿大结婚和抚养她成人。

政府在法庭文件中辩称,斯科特出生于国外,又是非婚生子女,她出生两年后,加拿大首部移民法才生效,她不能通过加拿大父亲申请国籍。

法庭也称,斯科特的父亲当时可被合法认定是英国子民,不是加拿大公民。斯科特说:“那令我气愤,他是一名为国家打仗的士兵。”

假如斯科特的母亲是加拿大人,或她在海外出世时,父母已经结婚,她就可以申请加拿大国籍。那导致斯科特夹在移民法规缝隙中,沦为一名所谓“失落的加拿大人”。

政府2009年全面改革入籍法律,出生在国外的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获得同等公民身分,但法律仅适用于1947年或之后出生的人。

斯科特甚至不知自己不是加拿大人,直到2005年申请公民卡被拒。震惊之余,她再尝试3次但仍不成功,最后只好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司法审核,以承认她是加拿大人。

移民部发言人莱萨奇(Sonia Lesage)在电邮指出,政府早前修改移民法规,解决多数“失落加人”的个案。她说前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曾表示,预料不久的未来,将进一步修改公民法。

20130723/“失落加人”研集体诉讼争身分
妇居加逾60年 曾投票郤没国籍

明报/一名女子60多年前,随父母移居加拿大,长大后甚至曾经投票,但数年前才发现自己不是加籍。联邦政府指,即使她父亲当年是到英国服役的加拿大人,当时公民法未生效,他父亲被视英籍人士。被视为“失落加拿大人”的老妇,与律师正考虑会否提出集体诉讼。

现年68岁的斯科特(Jacquie Scott)其实一直未有发现自己不是加拿大籍,她在1950及1960年代居住在安省的时候,她“加拿大人”的身分从未被质疑过,她甚至曾经投票。她昨日于联邦法院外还笑说:“怎样可又不是公民但又可投票?我做到了。”

直至2005年她与丈夫搬往美国后,她申请加拿大公民证书时,才意外被公民及移民部拒绝。之后她要求法庭来决定她是否公民,案件本来昨日开始进行司法覆核聆讯,但斯科持则要求暂停,因她考虑要为了如她一样的“失落加拿大人”提出集体诉讼。

在未来数周内,她和律师会决定进行集体诉讼,或要求法庭作出宣示。

失落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组织创办人查普曼(Don Chapman)估计,如斯科持般会受到法庭诉讼的裁决或宣示影响的人会达数千名。

斯科特1945年英国出生,父亲是到英国服役的加拿大人,母亲是英国人。斯科特两岁时随父母移居加拿大。她指,当局给她多个拒绝她为公民的理由,包括她在英国出生,以及非加拿大人的母亲当时未与其父亲结婚。她父母在战后才结婚。

联邦政府又指,由于加拿大的公民法在1947年才生效,因此她父亲当年在法例上是被视为英籍人士。

政府于科斯特所提出司法覆核的书面回覆争辩中称:“加拿大公民身分是联邦规法所给予,要成为一名加拿大公民,这人必须符合应有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