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7/永久守密令增列11机构 渥京被抨“危险不民主”

(渥太华16日加新社电)联邦拟订新例,扩大永久守密令,增列11个机构的职员,包括总理的国家安全顾问、办理恐袭案件的联邦律师和枢密院情报分析人员,规定他们终身守密,不得透露工作机密。

哈珀政府要求更多职员保守秘密,有意推行新例,阻止9个联邦机构、2个已解散部门的现职和离任职员揭秘。

在新例下,他们加入1.2万多名现职和前职联邦情报人员的行列,同受《信息保安法》(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规范。他们受制于缄默令,终身不能吐露工作秘密。

一个维权团体倡导更开放和问责的联邦政府,它说那个守秘计划是个“危险的不民主”计划。

民主监察组织(Democracy Watch)统筹员萨默斯(Tyler Sommers)表示:“它可以在重大的事情上影响社会,因为它阻止一些信息曝光。”

2001年9月11日美国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渥京政府迅速通过《信息保安法》,透过它和其他反恐措施,回应美国恐袭事件。

法律禁止讨论“特别运作信息”,包括过去和现在的机密资料来源、情报运作目标、间谍姓名、军方攻击计划、加密或其他方式的保密数据。泄露这类信息,违章者的最高刑罚是入狱14年。

政府说,某些人必须“永久守密”,他们受更高的问责级别监管。

那就是说,他们未获授权,即透露信息,就要受惩罚。不管信息真伪,不管资料是否职员在离开机密职位后取得,违章者一律受罚。

新例监管的职员包括:情报机构加拿大保安情报局法律服务组、电子窃听机构通讯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它也包括枢密院办公室的外交和国防政策秘书处、情报评估秘书处、国际评估职员、保安情报秘书处。

其他受永久缄默令约束的雇员还有:司法部国家安全律师团、皇家骑警国家保安计划、总理国家安全顾问办公室。

最后,保安条例扩大到两个已解散的机构,保守党去年废除的保安情报局稽查办公室,还有枢密院保安情报统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