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自1998年,大多伦多市(Metropolitan Toronto)不再存在,巿民踏入多伦多巿年代;而以大多伦多市英文旧称冠名的多伦多大都会堂(Metro Hall)仍是部分巿府部门的办公地点;不过,巿长福特近日倡议,应出售大都会堂。
坐落于皇帝街货(King St.)及约翰街(John St.)的大都会堂,有27层高,于1992年落成,曾是大都会议会(Metro Council)的开会地点;由1954年至1998年间,旧多伦多巿、怡陶碧谷(Etobicoke)、士嘉堡、东约克、北约克和约克六个行政区域组成大多伦多市,每个行政区都有其巿长及议员,每个区亦有代表参与大都会议会,进行议政;而于1998年,当时的安省省长哈理斯(Mike Harris)把多伦多及其他五个行政区合并为多伦多巿。
曾获开价1.6亿低于建造费
现时,大都会堂内仍有巿府部门使用,上班的巿府人员人数有2,800人;巿长福特曾表示,巿府应找个更便宜的办公地点,并出售大都会堂。不过,之前巿府打算出售大都会堂时,所获最高开价是1.6亿元,远低于兴建大都会堂所花费的2.11亿元。
商业房地产公司高力国际(Colliers International)的Adam Kosoy表示,巿场对大都会堂这类物业的需求应该不错,而巿府若要出售大都会堂,应了解大厦的出租情形会影响其价值,故此应先订下出售物业的策略。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