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新入籍考试及格率报跌 家庭团移民仅61%过关

新入籍考试及格率报跌 家庭团移民仅61%过关
“两地居住”裁不符要求 太空人或断入籍路
申请门槛提高 入籍考试被拒率增加
陆汉抵加即离婚成功夺居权
断断续续留加 台移民入籍遭拒

新入籍考试及格率报跌 家庭团移民仅61%过关

明报/移民部有关入籍申请的内部文件显示,入籍考试难度提高后,考试及格率均下降,尽管如此,南韩移民仍有90%的及格率,中国移民则以88%居第2位;文件还指出,新试题实施后,经济类移民如技术移民的考试及格率,从93%下降至85%,而家庭团聚类移民的及格率,更是从75%下降至61%,受试题影响最大。

88%中国移民及格 居第2位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从未曝光的入籍申请处理文件,对入籍申请积压问题为何如此严重,提供较清楚的解答。

文件分析入籍申请及考试及格情况,其中入籍申请前5大来源国,包括印度、中国、菲律宾、巴基斯坦及伊朗,占所有入籍申请的40%。但考试及格率最高的是五大来源国以外的南韩,有90%的及格率,中国则是88%,这入籍申请及格率最高的这两个国家,申请人的学历亦最高。

在不同类别申请的考试及格率方面,经济类移民(如技术移民及商业移民)的及格率,从旧试题时代的93%,下降至85%,而家庭移民及格率则是从75%降低至61%,降低最多,也说明家庭移民因为申请时未有英文水平的要求,所以不利在入籍考试时考取高分。

在学历对考试结果的影响方面,有学士学位申请人,及格率从95%降至87%,而大学未毕业或非大学学位申请人,及格率从85%降至72%,高中学位申请人,及格率从70%降至55%。

李克伦说,新取得的文件看到,原来移民部对入籍申请每年亦订有“处理目标”,每年目标为14.5万至16万人。根据文件,去年10月之前有两季的时间,全加各地入籍申请的审查进度,落后目标约10%,其中东部地区(除安省以外的其他东部省分)落后情况最为严重,只完成33%的进度,而根据目标两季应已完成50%的进度。

截至去年10月1日,移民部已发送至各地区处理的入籍积压高达15.62万宗,其中安省地区以78,015宗为最多,西部省分地区有50,494宗,安省以外的东部省分有27,760宗。

李克伦认为,入籍申请积压严重,其实是与移民部一年订多少目标有关,或说是移民部未将入籍申请当作优先工作进行有直接相关。他指出,造成积压严重的原因,除受到处理目标的限制外,其他如削减预算、关闭部分办公室,及入籍法官退休未补等,这些变化均导致入籍申请积压愈来愈多。

“两地居住”裁不符要求 太空人或断入籍路
移民部上诉撤台汉公民资格

明报/一名17年前抵的台湾移民2008年申请入籍,虽然在申请前4年期间,累积居住时间不足移民部要求的3年,但他仍成功获得入籍法同意申请,但移民部对入籍法官的决定提出上诉,联邦法官更已认定太空人“两地居住”的生活方式,不符合入籍要求,因此不能发给加拿大国籍,推翻入籍法官的决定。

太空人取得公民却被撤销的案例不少,根据统计,去年10月时,法院正处理有关撤销公民资格的案件高达1822宗。

太空人“两地居住”的生活方式,在中港台移民社区非常盛行,有一部分人虽然居住时间不够,但仍成功通过入籍申请,取得公民资格,绝大多数则是申请被拒绝,或是担心被拒绝而迟迟未提入籍申请。

法官清楚判决太空人“两地居住”的生活方式,不能申请入籍,有可能因此断了太空人未来申请入籍的路,影响甚大。

台湾移民张清德(Ching-Te Chang,译音)早在1996年4月即与妻儿抵温哥华,他的妻儿在2000年的1月成为公民,张则像大多数的太空人一样,频繁来往温哥华及台湾两地,回台湾探望生病的父母,有时则是为了治疗自己的疾病,如肝硬化、C型肝炎及可能癌症(Possiblly Cancer),而留在台湾与父母同住。

张清德在2008年8月提出入籍申请时,计算申请前4年的居住时间,他实际在加拿大居住585天(依照移民部规定为1095天),而人不在加拿大的时间则有875天。

尽管居住时间不够,不过,入籍法官狄龙(Ann Dillon)却列出,支持张与加拿大有足够联系,或有心在加拿大居住的几个理由,包括“他在1999年时出售在台湾的生意,而且将钱带到加拿大”、“他在还未移民前的1995年即已在加拿大开设银行帐户”、“他在1995年时于温哥华购买145万元的房屋”,而且“他从1996年抵以后,每年均报入息税,多年未间断”。

但联邦法院法官津恩(Russel Zinn)却认为狄龙对张清德已符入籍条件的推理明显有几处漏洞。津恩指出,张在抵后有8年多的时间,每次回到温哥华平均只留23天,每次离开加拿大,平均时间则是65天,不在加拿大的时间比较多。

津恩还发现,狄龙提到“张与他的妻儿住在温哥华,属于他名下的房屋”,但却对“张也在台湾与父母同住”的事实只字不提,狄龙另外强调“张与加拿大社区尤其是教会联系密切”,但也忽略了“张与台湾方面的联系非常多”的一面。

津恩总结判决说,张清德所提的证据,无法支持他“主要在加拿大居住,只是少数时间有事离开加拿大”,从呈堂证据见到的是“张在两个不同地方各自有家,两边居住”,如此情况并不符合入籍要求,因此不会获颁国籍。津恩是在4月25日作出判决。

申请门槛提高 入籍考试被拒率增加
华裔合格率88%排第二

星岛日报/统计数字显示去年联邦移民部(CIC)修改公民入籍考试内容以来,加国公民入籍申请门槛提高,被拒率有较大幅度增加(见附表)。在各族裔申请入籍人士中,中国移民的入籍考试合格率以88%居第二位,仅次于韩裔的90%。统计还显示,愈迟提出入籍申请者,考试不及格率愈高。

据《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指出,根据CIC的统计数字,加拿大公民入籍申请的五大来源国依次为:印度、中国、菲律宾、巴基斯坦及伊朗,入籍申请占全部申请的40%。韩裔及中国移民申请人除名列入籍考试及格率前两名之外,学历也较高。

即时重考对华裔有利

数字还显示,超过80%的入籍申请人,在成为加国永久居民5年内提出申请。

加拿大近年来不断修改入籍措施,最近一次为上周一,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宣布,申请入籍者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可获安排在数周内重考,毋须如以前要等候排期见入籍法官。但补考若仍不及格,则须见入籍法官评估,未过关则须重新申请。有移民律师指出,该新政策对华裔申请者有利,并有助加快处理公民申请积压。

加国近年的公民入籍系统改革自2009年11月12日开始,CIC正式发布公民入籍考试参考指南《Discover Canada -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

此外,截至去年10月17日,CIC处理废除公民的案件达1,822宗,其中逾85%是基于在加居住期问题。在2012年1至9月期间,由入籍法庭法官裁定的72宗个案面对挑战,其中75%由事主提出、25%由部长提出。同时截至2012年10月1日,有54宗案件等候联邦法庭裁决。

陆汉抵加即离婚成功夺居权

星岛日报/来自中国的一男子与一加拿大籍女子结婚,但男事主在抵达加国不足一个月后申请离婚。移民部怀疑当中涉及欺诈成份,因此拒绝他的移民申请。男事主不服提出上诉。联邦法院法官最近裁定他上诉得直。

根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获取的资料显示,来自中国的江周元(Zhou Xuan Jiang,译音),与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一女子结婚,并于2003年12月8日,以家庭团聚移民身分抵达加国。可是,两人却在不足一个月后离异。至2006年1月份,江周元更返回中国,与另一女子结婚。

联邦移民部官员质疑江周元与首任妻子结婚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加国居留权,因此拒绝他的入籍申请。他不服提出上诉,但遭移民上诉部门驳回。

移民上诉庭仲裁官指出,经过详细审查资料及权衡所有因素后发现,上诉人的不实陈述情况严重。同时,对于一段婚姻破裂,上诉人在行为上完全没有流露半点悔意,因而维持拒绝他入籍申请的决定。

不过,联邦法院法官辛普森(Simpson J.),在今年4月23日推翻移民上诉庭裁决,判处江周元上诉得直。辛普森在判词中指出,上诉庭仲裁官在裁决中犯错,夸大了申请人可能出现不实陈述的可能性,因而影响了上诉结果。

断断续续留加 台移民入籍遭拒

星岛日报/台湾男子常庆德移民加拿大后,加台两地来来回回,而每次逗留时间不算长,虽然他获得入籍法官批准入籍,不过公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认为批准的理由并不充分,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审理,联邦法官接纳公民部长的上诉。

已置业及纳税

该名台湾移民为常庆德(Ching-Te Chang,译音),他在抵埗加拿大前已于1995年8月在加国开设银行户口,并在同年11月以145万元在温哥华置业,购买了一所房屋。还有他自1996年起,依时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个人入息税。入籍法官在审批常庆德的入籍申请时指出,常庆德在1996年抵埗加拿大后,仅逗留加拿大33天,跟着在随后的数年里也是断断续续的居住在加拿大,不过常庆德既在温哥华买屋,而常庆德亦与加国社区建立关系(主要是与教会),因此居住日数问题不阻碍常庆德入籍。

不过,公民部认为常庆德在入籍前每次逗留加国的时间只有23天,这种不常在加拿大居住的情况并非暂时性,换言之常庆德居住在加国以外地区的时间,比在加拿大还要多。在考虑过双方的理据后,联邦法官今年4月接纳公民部长的上诉,认为入籍法官批准常庆德入籍所持的理由不充分,需要撤回其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