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4/合约2年后可免费终止 用户欢迎惟忧手机月费飚

-电讯商新规例 数据收费设上限
-手机绑约12月起最多2年
-合约2年后可免费终止 用户欢迎惟忧手机月费飚
-市场缺乏竞争用户难逃付高额费用
-曾付200元上网费 华裔市民欢迎新法
-保障消费者权益大进步 手机死约最长2年
-研科电讯早着先鞭
-漫游费上限100元 消费者最受惠
-港移民返上海旅行 惊现4000元手机费
-漫游、流量设上限用户说赞


电讯商新规例 数据收费设上限
手机零机价或成绝响

加通社/手机用户的痛苦日子将会过去,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CRTC)昨日公布手机合约新规定,由今年12月2日起,手机用户有权在签约2年后,终止签订的手机合约,而毋须缴付罚款。

不过,CRTC并未禁止惹来不少民众不满的现行3年手机合约制。在新规定下,全国用户在2年后只须支付电讯商补贴手机的余额,就可终止合约,以一名用户签下3年合约为例,如果他以$99优惠价购买$600的手机,他只须缴交手机未付欠款,就可提早终止合约。其他新规定还包括限制电讯商每月收取的额外数据收费上限为$50,国际漫游数据收费上限定为$100等,避免出现帐单巨额收费令用户大吃一惊的情形。

强制为手机解锁

CRTC主席布莱(Jean-Pierre Blais)表示,新规定的效果等同取消3年合约制,因合约最长还款期只是24个月,即2年。CRTC早前曾就修例举行公众听证会,市民对3年手机合约劣评如潮,要求改革。

布莱表示,CRTC关注的是要确保市场充满活力,新规定解放了手机用户,用户不再觉得被合约束缚,可以转投新电讯商,或和现有电讯商谈判条件,续用服务。

12月2日全国实施

电讯商反应各异,研科公司(TSX:T)表示支持,称公司其实早已实行大部分的CRTC新规定,用手机余额取代取消合约费。罗渣士传讯(TSX:RCI.B)负责人则称,须更改技术系统,未必能赶及12月的实施限期。而合约期缩短,意味电讯商补贴减少,用户或要缴付多点钱买机,故不一定对新规持正面态度。贝尔公司(TSX:BCE)则未有回覆加通社记者的查询。

联邦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对新规定表示欢迎。加拿大无线电讯协会(Canadian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提醒,合约还款期缩短,会限制民众的买机选择,并令价格上升。公共利益倡权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指,新规定限制了电讯商收费,亦令费用更清晰,民众可更易转换电讯商。

手机绑约12月起最多2年

世界日报编译组渥太华3日电/加拿大无线电电视暨电讯管理局(CRTC)3日公布新的无线通讯电信业者商业行为准则,禁止无线通讯业者在用户签约两年后取消合约时,向顾客收取违约金,同时也比较容易为手机解锁(unlock)。新的准则将从2013年12月2日起实施,适用于手机与其他行动装置用户,无论合约是独立签订或是套装服务的一部分。

CRTC主席布莱斯(Jean-Pierre Blais)在声明中说:“加拿大人每天在住家、工作、学校、赴国外旅行时,都非常依赖无线装置。无线通讯电信业者的准则可让民众至少每两年与业者讨论一次他们的需求,可让市场更有动能。”

CRTC在谘询消费者和业界多月之后,拟出这份新的准则,未来新准则可让消费者在合约满两年后取消合约,就算他们原本签的是更长期的合约,也不用付违约金;索取额外资料的收费上限是每月50元,国际资料漫游收费上限是每月100元,以免消费者收到巨额帐单时感到震撼;手机在90天后解锁,或者如果消费者付清手机费用便立刻解锁;对手机不满意的消费者可在15天或是明定的使用限制时间之内退还手机;接受或拒绝定期合约主要条款的变动,拿到容易看懂的合约。

新准则也要求业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跟顾客沟通”,合约以及其他文件“用让顾客一目了然的方式撰写。”消费者保护组织Open Media的安德森(Steve Anderson)说:“希望这些规定可以使业者用比较尊重的方式对待顾客。”

批评人士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加拿大的三大电信巨头BCE Bell、罗渣士电信(Rogers Communications)、研科(Telus)实施的顾客合约太过严格,现在CRTC的新规定可望提高规模较小的业者吸引顾客的能力。

另外,有消息指出,联邦将于今(4日)早会作出“重要宣布”,要打破目前加国由三大无线电讯商垄断的局面。

据消息人士表示,联邦工业部长巴棣司(Christian Paradis)今早8时(西岸时间11时)会就流动电话行业作出重要宣布,主要是有关频谱转移要求方面的政策。

消息人士指出,联邦政府的新政策是“会使用任何方法及工具”,引入第四家无线电讯商,在全国任何地区都必须有四家电讯商存在及竞争,打破目前由三大电讯集团∶研科(Telus)、罗渣士(Rogers)及BCE Bell垄断的局面。

不过政府也留意到,大部分新加入市场的电讯商面对愈来愈大的困难及压力,其中主要在卑诗、亚省及安省营运的Mobilicity,目前正债台高筑,准备求售。

至于Wind Mobile算是成功一家,不过它的外资拥有者也准备将之出售。

除了新加入市场的电讯商困难重重外,三大电讯商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纷纷展开并购壮大实力的行动,例如研科正商讨收购Mobilicity。

消息指出,联邦早于2008年就有意重整三大无线电讯商垄断市场的局面,经过近五年终于采取行动。

合约2年后可免费终止 用户欢迎惟忧手机月费飚

明报/加拿大的电讯公司提供手机服务,合约普遍长达3年。很多用家想中途想转换公司,往往因昂贵的取消费而却步。加拿大电台电视及电讯委员会(CRTC)为加强业界的竞争力,让消费者有更多弹性,昨天颁布强制性新例,容许签了3年或以上长约的客户,在履行合约2年后,即可免手续费取消合约。用家对新偷普遍欢迎,但有用户担心电讯公司会提高月费或手机硬体价格以补偿损失。

今年12月3日生效

新例将于今年12月3日生效。所有于当日开始的新合约、延长的合约或更改条款的合约,都适用于新例。

此外,新例亦限制电讯公司向数据用量或国际漫游用量超额的用户征费。前者,电讯公司每月收费不能逾50元;后者,每月最高收费亦只是100元。新例还包括电讯公司在指定情况下,须为客户解锁等(详情见表)。

月费上限50元漫游费100元

加拿大无线电讯协会(Canadian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Association)对新例表示欢迎,但该会担心的是,容许用户两年后可免费取消合约的新例,反令手机月费提升。

加拿大无线电讯协会指,购买手机即如供楼一样,将手机及电讯服务费用分期摊还。年期愈长,每月支付的费用自然更少。以3年的手机合约为例,在新例下,无疑将一张为期36个月的合约缩灭至24个月。若原来的价格不变,电讯公司只好提高每个月的费用,又或是用户在出机时,须支付更多费用。

然而,电讯服务投诉专员(Commissioner for Complai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简称CCTS)马克尔(Howard Maker)则认为这种讲法仍言之尚早。因为电讯公司将机价与服务费合并一起,顾客从来不知道机价的真正费用。新例实施后,电讯公司的价格策略如何,是否将成本转嫁消费者,则由各间电讯公司自行决定。

至于新例要到今年底才能实施,估计这或与政府必须给予电讯公司有足够时间,调整服务有关。

CRTC今年2月就电讯服务举行公听会,多个消费者组织投诉加拿大手机服务合约太长。

在美国,手机服务合约以两年为标准;但在加国,3年合约几乎成为惯例。消费者认为,合约偏长对他们不公平。因为手机保养期通常只有1年,而使用量高的手机,寿命甚至可能不足2年。

CRTC主席Jean-Pierre Blais表示,加人不管在家、在公司、在校,以至出外旅游,都无时无刻倚赖手提电话,新例可让顾客在这个变化多端的行业中,根据个人需要,与电讯公司磋商。限制电讯公司向数据用量超额的顾客收费,更可避免用户突然收到数以百元计或更高的电话费帐单。

根据CCTS于2001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资料显示,当局处理关于合约纠纷的投诉个案,高达2,162宗,远较其他服务如长途电话(81宗)、互联网(526宗)为高。

在合约纠纷投诉个案中,以提早终止合约收费的投诉最多,有728宗,占总数的33.6%。至于与收费有关的投诉个案,涉及手机服务的投诉亦独占鳌头。在6,089宗投诉中,手机服务的占3928宗,即近64%,其中与国际漫游服务收费有关的,有211宗;与数据用量收费有关的有264宗。

市场缺乏竞争用户难逃付高额费用

明报/本地华裔对新法例普遍感到欢迎,认为政府终于出手保护消费者,介入加国手机通讯行业的垄断局面。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此法例来的太晚,更担心未来通讯公司会将合约方面的损失转移至手机硬体价格上,继续让消费者付高额费用。

本地华裔年轻人论坛昨日皆对新法例展开讨论,几乎全体肯定这项新法例,认为政府总算出手压制手机通讯三大巨头垄断市场的气焰。

不过也有华裔认为加国政府仍然太过官僚主义,拖到现在才能“跟上国际潮流”,而且还要等半年才实施。

也有市民担心合约实质上变成两年,通讯业者会将手机硬体的价格提高,最终“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温哥华郑先生表示,对加拿大手机服务最不满的一点就是要签合约。现在政府允许市民两年后可以自由取消合约,并不能说是完美的解决方案,但起码是好的一步。

他理解政府强制禁止三年合约制度有其困难,认为这次的政策,让国民看到政府介入打破垄断局面,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决心。

郑先生认为加国手机业目前最根本的问题,便是缺乏竞争,只有三家大公司携手垄断,消费者无从选择。

他希望加国能够开放更多竞争,让消费者能以市场机制淘汰价格过高服务又不佳的公司,这样便能彻底解决本国手机通讯行业难以进步的情况。

曾付200元上网费 华裔市民欢迎新法

明报/有华裔市民曾意外被收取200元的上网费用,对于新法大感欢迎,认为加国终于能“与世界接轨”。另一名曾被要求2.2万元国际漫游费的市民,则呼吁市民出国时务必将手机解锁,使用当地的预付卡。

“本来就应该这样做!”本那比市民张小姐表示,之前公司有事临时用手提电脑透过手机上网处理文件,结果被通讯公司收取逾200元的上网费用,对于一个先进国家来说非常不合理。

她表示,这次新法例限制通讯业者每月最多只能向用户收取50元的上网资料费用,对用户来说是一大佳音。

张小姐也批评加国允许三年手机合约毫无道理,因为目前手机淘汰速度太快,很少人会使用手机超过两年,香港、台湾等地也都只有两年合约。她称加国此举只是“与世界接轨”,实际上仍落后其他先进国家。

过来人吁外游手机要解锁

今年3月全家前往墨西哥度假被通讯公司索取2.2万元手机漫游费,后经传媒披露后减为200元的本那比市民布伊(Matt Buie),则对联邦政府将漫游费用上限订为每月100元表示欢迎。

新法例允许用户在90天后解锁手机,他则建议市民出国旅游时,在当地购买预付卡插入自己的解锁手机,以免被通讯公司征收不合理的费用。

保障消费者权益大进步 手机死约最长2年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CRTC昨天公布手机新规例,有业界人士认为,对保障消费者权益是一个进步,但也有人认为,新例反而可能对消费者不利。恒星罗渣士高级营运经理黄彬信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新例是一个改进,在多方面保障消费者权益,部分条文长远对业界也更好。他举例,当局立例,令漫游额外数据收费限制在每月100元,可以保障到用户无意中,使用了漫游上网,而出现天文数字的帐单。

他又认为,新例让用户可以在两年内取消合约,未必对大公司不利,对没有合约的小公司有利。他解释,他们现在已经容许客户毋须签约,就算是订明三年的合约,顾客也可以提早解约,只不过要偿还公司补贴手机价钱的差额。但他暂时未知道,新例实施后,会否不再有零机价,或用较便宜价钱,购买智能手机来开台等情况,以弥补新例可能增加成本的开支。

黄彬信认为,新例让客户可以在15日内退机,以及在90日内解码对该公司没有影响,因为他们已经有相关安排。

收费可能不跌反升

Parkway Mall Mobility 负责人尹志扬在节目中表示,新例对小公司有利,能加强他们的竞争力,但部分公司的收费可能不跌反升。他解释,新例容许客人可以在两年内取消合约,难以令大公司维持成本和赚到钱,因为他们的零机价计划,要以3年合约才划算。他估计,大公司日后可能会加月费,或仿效香港的做法,若用户毋须签约或不需要免费手机,收费会较便宜,但若要免费手机,费用就会高很多。

手机用户罗先生表示,最满意新例让客户可以在两年后,取消合约的安排,希望可以藉此加强市场竞争,公司也会为免流失客户,而更重视消费者。但他关注新例只是容许客户拒绝公司在合约期间,更改涉及收费及服务的重要条款,未必能完全防止电讯公司在合约期间加价。他举例,公司寄帐单,就要额外收费等安排,未必属于重要条款。

研科电讯早着先鞭

星岛日报/研科电讯(Telus)昨天发出声明指出,早在加拿大广播电视及通讯委员会提出手提电话新规例之前,该公司早已经落实其中多项方便消费者的措施。

研科首席营销总监傅勒(David Fuller)称,公司在过去几年认真听取客户意见,然后作出大幅改善措施;CRTC新规定很多已经实施,其中包括向消费者收取手提电话的余款,代替以前的取消合约费(Cancellation Fee)。

他又表示,研科为客户提供手机解码服务,也对国际上网漫游额外数据收费设定了上限。因此,研科已经做好准备配合新规定。

本国另外两大手提电话公司,罗渣士传讯和贝尔电话暂未对CRTC的新规定作出回应。

漫游费上限100元 消费者最受惠

星岛日报/手机用户收到的帐单,其中的数据费用,经常被用户投诉滥收。华裔市民郑雄表示,他经常来往多市及中港两地,CRTC昨天宣布的新例对他影响最大,是对国际上网漫游费设立上限为100元。

他强调到香港及中国,虽然他的手机有3G上网,但因为很多人告诉他国际漫游费收得贵,如果滥用可能收费高达几千加元。现在设了上限,他以后到香港及中国就可以任用漫游上网,一个月最多是一百元。由于可以随意漫游,他又可以用一些免费通话软件与世界各地朋友保持通讯。

“两年死约仍是太长”

郑先生称,至于CRTC将合约限期上限于两年,也是非常合理,电话公司现在免费给一些愿意签约三年的顾客一个智能手提电话,批发价最多是三至四百元,一个签约顾客连电话及上网,每月消费最低都要60多元。两年合约计算,这个顾客消费已达1300多元。利润早已足够电讯公司送给用户免费电话的成本。

郑炳康亦是追求新款手机族群,他表示,CRTC现在将合约定于两年便可取消仍然是太长,一年才合理,因为现在电讯公司的利润实在已经过高。他强调,解决问题是开放市场,批准多几间电讯公司经营。

港移民返上海旅行 惊现4000元手机费

星岛日报记者徐嘉铭/加拿大涉及手机用户的投诉案,多半因收费问题引起。家住温哥华、来自香港的陈雅力,今年1月去中国上海旅行,出发前他通知自己的手机电讯服务商Fido增加70元旅行套装计划;但回加国后发现电话打不出,每次都被自动转到Fido客户服务,Fido指陈雅力欠费逾4,000元,所以被锁机。

调查后,Fido发现有可能被盗打,并表示不会要他支付这笔费用,但陈雅力拿到帐单时发现,帐单无故多出225元的旅行套装费,以及186.23元的国际漫游费。而Fido客户服务代表说,这多出的400余元,是避免缴纳4,000多元的“补救”办法,陈雅力认为这是滥收费用。

50元月费变253元

今年3月,来自中国广州的移民毕婉华,收到手机帐单后发现,平时只是50多元的手机费,这次竟要缴纳253.24元。她立刻致电罗渣士(Rogers)客户服务,发现其中的上网费竟有190多元。因为家有Wi-Fi,她根本不用手机上网。询问之后,罗渣士的答覆是毕婉华家的Wi-Fi信号比Rogers 3G网络信号弱,所以手机自动连接到Rogers的网络而用了3G流量。经交涉之后,罗渣士取消这次190元的上网费,并告诉她以后如何透过手机查看上网流量。

漫游、流量设上限用户说赞

世界日报记者倪怡婧温哥华报导/CRTC对额外流量及漫游费的新规定,对于曾无意间超额使用数据收到巨额帐单的电讯用户,无非是个福音。新规定将超额流量使用上限定为每月最高50元,漫游费上限则设为100元,受到众多用户欢迎。

CRTC发言人瓦拉当(Patricia Valladao)解释说,设定金额上限,是指在所购买流量和漫游计划所限定额度之外的可用额,一旦超过限定,则会停止提供该类服务。

本拿比的Matt Buie曾因11岁儿子在一次前往墨西哥的家庭旅行途中,无意间开启漫游,导致他收到高达2万2000元的帐单。他在得知新政策之后非常高兴,不过他也指出,电话公司的国际漫游计划一般价格过高,若超额使用,100元额度会不够。他建议出门在外,最好使用当地计划,划算很多。

新西敏的高小姐也抱怨曾收到1200元的电话帐单,惊愕下查询得知是上网流量超额所致。她解释自己当时已经取消手机上网服务,不知为何无故重启,但数额也太过夸张。虽然最后投诉成功,免去该笔费用。

她认为电话公司应当更人性化,在流量快到预定额度或超额时适当提醒。“新规定很好,可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即使不小心超额使用,也不用担心收到巨额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