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近年多市的互联网和智能电话应用程式Apps,出现不少车位出租的消息,方便市民寻找车位。根据多市法例,出租私人车位严格来说属于违法,违者可被罚款25,000元,市民必须注意。
26岁的Erin Jonah最近从车位出租网站,以50元租用一个位于卑街(Bay Street)和格维尔街(Grenville Street)附近的地下停车位,却不知道已栽进多市法律的灰色地带,她说不知道这么做会损害谁的利益,也不了解为何违法,更不知道出租车位的人是否拥有该车位。
疑触犯数条多市附例
多伦多大学犯罪案教授瓦维德(Mariana Valverde)认为,由于附例本身不切实际,又在互联网盛行前制定,未能跟上现今情况,加上当局亦从没真正执行相关附例,所以市民很可能犯法而不自知。她认要,市议会有责任、并应主动更新相关的泊车附例。
没投诉不会主动执法
负责调查市内牌照和标准事宜的姬伯莉(Elizabeth Gibbery)表示,向市民出租私人车道或地下停车位,涉及牌照和商业协议事宜,出租人会触犯数条多市附例,初犯者最高罚款25,000元,初犯企业的罚款更高达50,000元。
她亦承认,若没有投诉,当局不会主动调查和执法,最近亦没有出租车位的人遭起诉。
调查主管米高斯(Gus Michaels)则表示,由于监管泊车事宜的都市分区附例,是在城市合并之前制定的,各区的用途或防火安全要求不同,遂造成混淆。以北约克为例,该区禁止经营寄宿公寓,故“或不许可”向宾客出租当地设施。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