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4/一年申报旅费逾14万受质疑 哈珀护参议员沃林开销合理

(渥太华13日加新社电)总理哈珀周三为沙斯卡寸旺省参议员沃林(Sen. Pamela Wallin)的10多万元旅费辩护,指她的开销符合该区议员的消费额。

众议院再次质疑参议员申报的开销,哈珀指出,沃林的旅游开支合理。沃林申报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的旅费,共有142,190.26元。

哈珀说:“她的旅费符合那区国会议员那段时间的开销,去年参议员沃林花了差不多一半时间,留在她代表的省份。那些开销显然是往来沙斯卡寸旺省的费用,同一地区国会议员也会那么做。”

可是沃林报销旅费,只有10,551.99元是往来渥京和沙斯卡寸旺省的交通费,其余的131,638.27元属于“其他”旅费。沙斯卡寸旺省其他保守党国会议员,韦拉科特(Maurice Vellacott)有52,347.09元,以至鲁锡基(Tom Lukiwski)的189,443.59元。那些财政年度报告没有列出,议员往来选区和其他地区的旅费。

沃林2008年获委任为沙斯卡寸旺省参议员,人们觉得奇怪,因为她在省外居住已有几十年。她在沙斯卡寸旺省拥有物业,她有巨额旅费,人们不禁质疑她目前在那里居住多少时间。

沃林周三在沙斯卡通电台清谈节目中说,她去年在沙斯卡寸旺省居住168天。她搭乘飞机回乡,大部分航班途经多伦多,她通常在多伦多过夜,不想在半夜回到沙斯卡通。

沃林在多伦多有住所,她是两间多伦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她说,她在国内其他地区也有事情要办。

她说,她离开渥太华,返回沙斯卡寸旺省,中途搭乘飞机,不算前往选区的旅程,直航班机才算。

联邦新民主党在周三的质询时间一再批评参议员的开销,质疑是否花费公帑,在沃林一类参议员身上,达到政党政治目的。

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沃林申报2.5万元其他旅费。

参议员旅费规则清楚列明,议员为政党目的而累积的旅费不能报销,例如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