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7/众院通过速遣外国罪犯法 论者抨移民部长权力过大

明报/联邦国会众议院周三通过《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法案目标为加速外国罪犯递解程序,料将顺利成为法律。论者抨击法案不够公平,担心它给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太大权力。

康尼说,法案兑现政府选举承诺,应对程序延误致等候递解者滞留加拿大多年的局面。他辩称,加拿大新国民“广泛支持”法案,他们不能容忍有人“到加拿大滥用我们的慷慨,违反我们的法律”。

国会议员周三以149票对130票通过法案,新民主党与自由党都不支持。

该部法案将允许当局更容易遣返外国人,假如他们在加拿大犯罪,判刑6个月或以上,则禁止他们对递解令上诉。在外国定罪判刑10年,也将不允许申请上诉,犯重罪的外国罪犯将不能再以人道或同情理由,通过申请上诉而延迟遣送。

禁重罪外国犯亲人入境

法案将禁止战犯及其他重罪外国罪犯的亲人入境,但因较轻罪名而不获批准入境者,他们的亲人或可进入加拿大。

法案赋予部长“反面酌情权”(negative discretion),可基于“公共政策考虑”而拒绝外国人入境,这个条款令论者警惕。论者指,它给部长太大权力,任何人持有不受欢迎的政治立场,将有可能被拒入境,而不仅是可能煽动暴力者。

康尼承诺谘询反对党意见,以澄清法案条款,但一个众院委员会基本拒绝修订案提议。它只接受一项修订,就是规定部长每年报告他如何利用条款,以保证更大透明度。

新民主党移民事务评论员西姆斯(Jinny Sims)说,她的党派本来计划支持法案,并提出一些修订方案,但“保守党对透过合作得到更好结果不感兴趣。”

加拿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也质疑法案,称它是不必要的举动,是以加拿大公平、公正和同情的基本价值观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