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遗弃无养育官判子女无道义责任 老妇入禀求供养败诉

星岛日报/74岁卑诗省妇人雪莉(Shirley Anderson),因子女未有供养她,就事件入禀卑诗省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 of B.C.)一案,被高院法官裁定败诉,法官于判词中写道,雪莉的子女经济拮据,没有余力去照顾其母亲,而雪莉以往未曾尽为人母亲的责任,去教育和照顾子女,所以她的子女现在亦无道义上的责任,去供养雪莉。

根据《卑诗家庭关系法》中一项条文,成年子女有法律责任照顾“由于年迈、患病、体弱或财政问题”而生活不继的父母;雪莉于2000年7月,根据该条文,开始起诉她的子女,并于2008年继续控告他们。

孩子交别人照顾

不过,高院法官毕拿(Justice Bruce Butler )裁定,雪莉需要其他人的金钱援助,但她的子女并无足够金钱去帮助雪莉,故此53岁的Donna Dobko、51岁的Keith Anderson和48岁的Kenneth Anderson不用支付雪莉的生活所需。

此外,Donna Dobko和Kenneth Anderson在幼年时,长期过着与家人分离的生活,全是由于雪莉疏忽照顾所造成,因此,雪莉并没有理据,去过上跟其子女同等的生活。

毕拿表示,他未能下定论,指雪莉“以前遗弃了小孩”,但他相当肯定,雪莉当时未有教导和养育他们,而且她把小孩交给别人照顾,只是为了图自己的方便。

雪莉在子女年幼时并无照顾他们,各子女在十多岁时便与她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