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促取消手机合约无须罚款 CRTC公布服务守则初稿

(加新社28日电)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CRTC,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周一发表全国手机服务守则初稿,指出消费者希望手机合约用词更清晰,建议额外收费设订上限、取消合约不需缴交罚款。

建议额外收费设50元上限

该委员会草拟全国手机服务守则初稿,事前已谘询数以千计民众的意见。

委员会现在就手机服务守则初稿征询民意,它的主席布莱斯(Jean-Pierre Blais)说:“我们邀请民众参与其事,告诉我们,他们对这份工作文件有什么看法。”

守则草稿指出,加拿大人对3年手机合约不满。委员会发言人卡梅尔(Denis Carmel)说:“我们觉得,处理3年合约的问题,比取消人们的选项更恰当,例如帐单透明度、取消合约费用。”

它也发现,消费者希望手机和无线设备的合约,用“清晰、容易理解的语言”写成。

他们不想看合约的小号字体,希望合约细则用“恰当大小的字体”列出。

根据草稿,手机额外收费达到顾客预设的限额,如果顾客没有事先声明金额,可设50元限额,服务商就要停止那类服务。

守则草稿又说,无线通讯服务商要为顾客提供网上工具,让他们监察结帐期内的额外收费。

手机服务广告刊登的价格,消费者也要求清晰。守则草稿说,广告列出的价格必须注明是否包括销售税、政府强制的收费。

消费者提早取消合约,不得征收终止合约费以外的费用、罚款、利息。在合理的条款下,消费者有权要求手机解锁。

委员会说,它在2月11日一周举行手机守则公听会,民众可在网上讨论,到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