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9/租金要先付1年 新移民告房东

世界日报/据多伦多星报报导,一名密西沙加的移民Rafiqul Islam将自己的房东告上人权委员会,称自己刚从孟加拉来到加拿大,没有工作也没有信用历史纪录,而房东却以此为由要求他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租作为首付,他感觉自己的人权受到了侵害。

安省人权委员会即将在3月前审理此事,原告方的拥护者表示,房东们往往会提出类似这样的要求,明显违反安省租赁法。但如果他们不答应这些不合理的要求,他们将在租房问题上陷入困境。新移民们对这种普遍遭遇早已强烈不满,因此本案有很大的胜诉把握。

当事人Islam现年42岁,在孟加拉是一名财务规画经理,他的妻子Nurun Nahar是一名老师。这对夫妻自2010年6月份登陆多伦多,并在他的哥哥家落脚,暂住了五个多月后他们开始找房,准备自己搬出来住。

据Islam说,同年11月份他看中了位于密西沙加2365 Confederation Parkway的一家公寓,随后提交了申请并支付了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首付,同时他的哥哥也作为担保人一起签了字。

但十天后,公寓负责人告诉他,他的申请被拒。他被告知,如果想要租赁这里,他需要一次性支付12个月房租作为首付,总金额共计8800多元。

租客平权中心的一位处理此案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所公寓的产权方是Trevi投资(Trevi Investments),据对方称,针对加拿大的无法提供雇主信息的新移民他们有自己的租赁规定。

而Islam提出的控诉是说Trevi投资这样的规定是对他国别和种族的歧视。

人权法律援助中心的资深法律顾问Bruce Best正在帮助Islan处理此案,他表示法庭审理的困难在于,很多对安省租赁法和租赁市场不熟悉的新移民,因为害怕惹上麻烦或者被赶出租住地都不愿出庭作证。

Islam因为自身权利和尊严受到歧视而提出1万元的精神赔偿,并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在歧视控诉案上的相关费用支出142元,同时要求对方作出书面道歉。

另外,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有同样的遭遇,Islam希望人权委员会要求房东删除那些针对新移民并带有歧视色彩的规定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