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2/司机狂咳闭目撞死人 上诉脱不小心驾驶罪

(多伦多21日加新社电)1名男子在开车时突然剧烈咳嗽,但觉头晕,即闭上眼睛,结果酿成车祸,撞死路边1名女子。法官裁定,他的不小心驾驶罪名不成立,因为他不是有意闭上双眼。

男子阿里加内罗(Ottavio Ariganello)在法庭作证时说,2008年2月21日,他在安省荷顿山(Halton Hills)半乡村地区开车时,突然剧烈咳嗽,几乎窒息。他说,他咳得厉害,有点眩晕,于是闭上双眼。

偏离车道撞倒取信女子

结果他的汽车偏离车道,撞到50岁女子麦克塔维什(Carolun McTavish)。麦克塔维什当时在路肩上取信,她被撞重伤,当场死亡。

法庭最初裁定阿里加内罗不小心驾驶罪名成立,但他上诉到安省法院,法官鲍德温(Judge Lesley Baldwin)认定,原审庭认定阿里加内罗故意闭上双眼,那不正确的裁决。

法官:生理反应非故意

鲍德温说:“这宗案件涉及咳嗽、窒息的不随意生理反应,上诉人在几秒内闭目,不是故意。

“我毫无疑问认定,这宗案件不应定罪。”

阿里加内罗作供说,他当天起时喉咙痛,也有服药。阿里加内罗是冰场的维修员,清早上班。他的同事作证说,阿里加内罗在上午上班时一直咳嗽。

他在下午1时15分下班,按平时路线开车回家,时速约50公里。突然之间,他开始猛咳。

法官说,他感到窒息,开始减速,但不想突然刹车,因为他害怕有人从背后撞上。

阿里加内罗没有意识到,他的汽车偏离公路,直到它撞到雪堆,他走下车,才发现撞到麦克塔维什。

法官说,他拨打911,接电话的警员也注意到他在咳嗽。

不小心驾驶的定义是开车时不够谨慎,注意力不足,或者没有考虑路上其他人。上诉法庭推翻原判,检察官不表态,没说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