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0/多市教育局总监文章抄袭被促辞职

明报/抄袭是一项严重罪行,在校学生若被发现抄袭,将受严厉处分,但若抄袭者是教育局教育总监,情况又如何?

多伦多公校教育局教育总监斯彭斯(Chris Spence,图)昨天承认,他日前就课外活动对学生的重要性,在一份主流报章发表评论文章时,有5处地方是引用他人作品,却没注明文字出处,被指抄袭。

承认错误撰写道歉信

事件被揭发后,斯彭斯已撰写道歉信,并上载至公校教育局的官方网页上。至于报章已将斯彭斯的评论文章,在网页上删除。

多伦多公校教育局主席博尔顿(Chris Bolton)表示,得悉事件后,感到“十分震惊”。在昨晚多伦多公校教育局的会议上,斯彭斯发言承认他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教委将于未来几日举行不公开会议,以决定如何惩处斯彭斯,有些教委要求他辞职。

事件起于斯彭斯在上周日,在《多伦多星报》(Toronto Star)发表评论文章,却被发现文章内其中两个段落,与一篇于1989年刊登在《纽约时报》的文章一模一样。

其中一段来自《纽约时报》的段落是:“We are challenged through sport to use our minds in guiding our bodies through the dimensions of time and space on the field of play. Learning the skills of sport provides opportunity to experience success. (大意是:我们可透过运动挑战自己,在运动动上的空间及时间内,运用意志带领身体。在掌握运动技巧的过程中,享受到成功感)。”

其他3处被指抄袭的地方,内容则取自网上其他资料。

斯彭斯昨在道歉信上承认,在文章内有5处地方,未有适当地标明出处。

他在信上说:“我必须致歉,尤其是对教育局内的同事们、教育局的学生及家长,我令他们失望了!”

他指:“我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及尴尬,我愿意亦理应被批评及谴责。”

斯彭斯又解释,当他为文章进行资料搜集时,写下笔记,翌日再撰写文章时,便将笔记内容加入文章内。

他又坦言,自己可以各种藉口,如匆忙、疏忽等来解释今次事件,但他所做的,不能用任何藉口搪塞过去。

于2009年接任成为教育局教育总监的斯彭斯续指,教育局的学生若抄袭,有关作业便只得零分;然而,他不是学生,故不适用于这种惩罚。但“作为一个成人、一名教育家,我理应更清楚,自己必须为局内25万名学生做个好榜样。”他又向《多伦多星报》表示歉意,而且他将会修读传媒道德的课程,提升自己。

虽然斯彭斯已认错,又主动表示会进修有关课程,但对于教育委员来说,是否足够,仍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