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涉利益冲突丢官 福特上诉今展开聆讯

星岛日报/市长福特丢官后,提请上诉,聆讯今天(周一)于安省地区法院(Ontario Divisional Court)由三位法官审理,代表原诉人多市市民马德格的律师鲁比预计,上诉裁决于数周内始有结果。

在结果公布前,市议会的进步及保守派料将密谋部署。一旦福特上诉失败,副市长将暂时署理市长一职,众议员则须从花费700多万元补选市长,或投票委任市长两者中选其一,前者须考虑由谁参选,后者则须考虑委任予谁。

声言争取留任市长

福特曾向记者表示,其革职是出于“左翼政治”,其后发表的拟备声明则较谦逊,但仍坚称没有违反利益冲突,并誓要争取留任市长一职。不过,他出庭上诉不得发言,只可靠其代表律师请求三位审理该案的法官接受提出推翻法官夏兰特的罢黜判决的其中四大理据之一项。

这宗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可追溯至三年前,当时福特是怡陶碧谷(Etobicoke)一名热爱足球的市议员。他曾以市议员专用信笺写信为其私人足球会筹款,但遭市府操守专员(Integrity Commissioner)Janet Leiper提出警告,但福特一于少理。

Leiper并于2010年8月建议福特归还所筹集的款项3150元,市议会通过建议并指令福特还款,但福特对此及Leiper其后六度提出确认已依从指令的要求仍懒理。

Leiper其后向议会提交报告指福特拒绝还款,福特一名盟友遂提出豁免还款动议并获福特表决支持。他曾坚决表示该笔款项已花掉,要求他自资还款并不合理,该项动议获通过,但却为他带来严重后果。一个月后,多伦多市民马德格Paul Magder及其代表律师Clayton Ruby在一名左倾运动分子的领导下,宣布起诉福特违反安省市政利益冲突法。

高等法院法官夏兰特(Charles Hackland)联合多名法律专家,要求修订有关法例,并指福特案存在如其是为慈善用途筹款等“重大的轻判情况”。不过,夏兰特判决书指福特的行为无视法律,亦未努力寻求法律专业意见,等同对法律故意视而不见。福特的有关表决更是对Leiper的“最后抗议”。

资料来源:星报

律师提四大理据指法官判决失误

多伦多市长福特就利益冲突案进行上诉,福特的代表律师需要证明高等法院法官夏兰特(Charles Hackland)引用《市政利益冲突法》的判决存在错误,才有机会翻身继续担任市长职务。

据《星报》拆解原讼及与讼方的理据,福特聘用律师兰兹纳(Alan Lenczner)将在上诉呈请,提出四大理据要求推翻法官夏兰特的罢黜判决,包括法官错误裁定市议会有权要求福特退还足球私募基金筹得的款项,根据多伦多市法律,市议员违反操守只会作出谴责或暂停发薪,无权要求福特退还捐款;其次,法官罢黜福特基于在议会发言并参与投票违反《市政利益冲突法》,但进行投票只不过是违反操守规定(Code of Conduct)而已;第三,法官错误判断3,150元的捐款对福特有特殊意义,对福特而言,纵使是5元他都会在议会上高呼退还捐款“毫不合理”,福特并不在乎金额多寡;最后,法官错误拒绝接受福特“无心之失”(error in judgement)的辩解,根据《市政利益冲突法》表明,法官理应接纳因无心之失作出不恰当投票的理据。

代表市民马德格(Raul Magder)的律师鲁比(Clayton Ruby)将会逐一反驳兰兹纳的上诉呈请,他重申市长福特视法律如无物,曾承认从没阅读过《市政利益冲突法》,轻视潜在利益冲突的严重性。马德格认为辩方律师只是重复陈述裁决存有错误,并没有指出法官夏兰特有何失误之处。

资料来源:星报

解职上诉案今开审 福特将出庭

世界日报/多伦多市长福特遭解职的上诉案7日开审,福特表示自己将出庭。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去年11月底裁定,福特触犯了市镇利益冲突法规并被命令卸去市长职务。

福特随即向法院申请暂停执行该裁定,在上诉案开审之前,他继续担任市长。

福特在以前担任市议员期间曾用市府函头纸,为他支持的一中学美式足球队募集到了3150元。尽管多伦多廉政专员多次命令福特自掏腰包偿付这笔善款,但遭福特拒绝。身为多伦多市长的福特并参与去年2月市议会就此问题展开的投票,投票结果是:他不用自掏腰包偿还这笔钱。

多伦多市民马格德(Paul Magder)雇请律师就此事起诉福特,他指控福特触犯了市镇利益冲突法规并要求法官依此解除福特的市长职务。

福特律师在这次上诉中并未提供新证据,他的律师仅指称安省高院法官在判定时引用条款不对,福特不应该被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