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由于法院已裁定市府禁鱼翅附例无效,多伦多市政府向法院提出上诉之际,同样也通过禁鱼翅附例的密西沙加市,则正密切留意多伦多市政府的后续行动。
多伦多市政府已发出法律通告,市政府对法院裁定市府禁鱼翅附例无效之议提出上诉,但必须等待本月下旬市议会认可后,该项上诉才算正式确定。由于包括密西沙加市、奥克维尔市等,都是跟随多伦多市脚步而通过各自的禁鱼翅附例,因此该项上诉案的后续影响,冲击将远超过多伦多市本身。
2012年11月,安省最高法院法官史宾斯(James Spence)裁定,认为多市通过猎鲨取翅、用与制作中式鱼翅汤的禁鱼翅附例是越权行为,密西沙加市府官员表示,在多伦多市禁鱼翅附例被安省最高法院驳回之后,他们对该案将采观望态度,在此同时,密市也正等候市府的法律意见。
密西沙加市第9选区市议员沙伊托(Pat Saito)表示,多市禁鱼翅附例遭驳回后,目前尚无法得知冲击程度。她指出,数月前密市市议员正讨论是否通过该项禁止鱼翅附例之际,沙伊托也在该项讨论鱼翅议题的市政委员会当中,当时市府法律部门曾告知,市府无权实施该项禁令。
即便如此,最后密市议员仍然通过禁鱼翅附例,并于2012年6月底起实施,此举也招致密西沙加市华人商业协会,开始发声反对市议会通过的禁鱼翅附例,随后并至庆典广场(Celebration Square)集会,展开后续的抗议行动。
猎鲨取翅自1994年起于本国即为违法,但许可自其它地区无管制进口鱼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