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8/持工签申请移民到期可留加

-到期前不必申请LMO 开放式工签正式生效
-移民部启用新e-Apps系统 国内外申请人可网上办签证
-持工签申请移民到期可留加
-经济移民工作证免续签 合资格者可安心等候永久居民申请


到期前不必申请LMO 开放式工签正式生效

明报/移民部发出最新公告,指持有工作签证的移民申请者,若已取得初步审核合格,可以在工作签证到期前,在不需要申请“劳工市场意见书”(LMO)的情况下,申请开放式工作签证(Open Work Permit),此举可避免因签证到期,而必须先离开加拿大,又或者重新申请LMO才能再持有工作签证的不便。新规定已于12月15日开始生效。

开放式工作签证,与一般工作签证最大的不同处,在于开放式工作签证并不需要向联邦人力资源部申请“劳工市场意见书”,移民部现在即对专上毕业生提供3年有效期的开放式工作签证,持有该签证人士,可以换不同雇主,即使没有立即获得雇主聘用,而只是在找工作,也不会衍生非法居留的问题。

移民部发布第485号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s 485)指出,新规定适用的对象,包括已申请联邦技术移民、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省推荐移民计划(PNP)及明年1月2日开始,所受理联邦技工移民计划的外国人士。

移民部表示,这些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许多人在等待申请结果前,因为签证过期,而无法继续留在加拿大;即使他们获得雇主留任,也必须重新提出“劳工市场意见书”,不少雇主因此不愿意再雇用他们。

有雇主反映,为这些劳工重新申请“劳工市场意见书”,经常需要花费数千元的移民律师或顾问费用,对申请人及对雇主来说,非常劳民伤财,因此一直希望移民部网开一面,给予这些劳工更弹性的签证安排。

公告说明,现时配偶移民申请人、居家护理申请人在得到“审查基本合格”—approved in principle的结果时,即已被发给开放式工作签证,因此移民部才决定比照做法,给予目前持有工作签证人士更弹性的处理。

根据公告,想改换开放式工作签证的移民申请人,必须是人在加拿大、工作签证还有至少4个月才到期、移民申请已收到“初审合格”—positive eligibility decision,同时必主动提出申请。

至于对所谓“初审合格”的定义,则不同移民申请类别各有不同,例如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会收到一封称为最后合格通知—Final Dertermination of Eligibility 的通知(信或电邮);而省推荐移民申请人的网上合格与否的状态—Eligibility EC-QC/PNP则会出现“已通过”(passed);而CEC当中的合格与否的状态(Eligibility CEC)的部分,则是出现“已通过”。

移民部启用新e-Apps系统 国内外申请人可网上办签证

明报/移民部昨日宣布启用新的全球网上申请系统(e-Apps),不管是在加拿大境内,或是在境外的申请人,均可上网申请各种临时居民签证,例如工作签证及学生签证,以及办理旅游签证延期,过去则只有在境内申请人才可以使用网上申请系统。

不过,移民部强调,新的网上申请系统并非强制性,原来邮寄到案件处理中心(CPC)的申请,一样被接受。

移民部自2009年推动网上申请以来,先是让在境内的申请人,申请学生签证及工作签证,后来还加入境内延签旅游签证的部分。在2011年时,移民部又开放14个免旅游签证及免体检的国家,在海外即可上网申请学生签证,当时非免签国家或地区的申请人,如果人不加拿大境内,仍是无法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移民部指出,使用网上申请服务,可以上网付申请费,但只限于接受信用卡在网上付费,一些不允许该国国民使用信用卡付国际帐单的国家,申请人又找不到其他代为网上信用卡付款的方式,则只好仍是使用纸张版的申请。

此外,欲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的人士,必须能够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必须能以扫瞄仪(scanner)或是相机将文件拍照并上传,且上传文件大小有所限制。申请人还必须注意的是一次网上申请最多能为6名家人申请,超过6个人则必须分开为其他申请处理。

有关网上申请步骤,请上网至CIC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bulletins/2012/ob486.asp。

持工签申请移民到期可留加

世界日报/联邦移民部17日宣布新措施,持工作签证而又等候审批移民申请的人士,在等候期间仍然可以在加国工作。

这个名为“接驳工作证”(bridging open work permit)新措施让合资格的永久居民申请人,即使他们的工作签证期限已经届满,在等候审批时仍可继续工作,移民部强调这可以让他们更有弹性地融入加国劳工市场。

目前在加国工作的外国人,可以根据联邦技术工人计划(FSWP)、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省提名计划(PNP)或联邦熟炼技工计划(FSTP)申请移民。

旧有的做法是,在他们等候审批期间,工作签证到期后就不能再在加国工作,除非雇主替他们申请并获得联邦劳工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发出的“劳动市场意见书”(LMO),申请人就拿着LMO申请延长签证。

要符合“接驳工作证”计划的人士,必须身在加拿大、持有的工作证在四个月内满期、已经收到移民部确认正等久候审批永久居民资格以及曾经申请工作签证。

经济移民工作证免续签 合资格者可安心等候永久居民申请

星岛日报/根据联邦公民及移民部的新措施,部分联邦经济类别移民申请人,不用再延签目前的工作许可证。在新措施下,在等候审批永久居民期间的申请人,若持有的工作许可证快将到期,他们现时可获得开放工作许可证(open work permit),让他们在等候永久居民申请的最后决定期内,继续在本国工作。

新措施由本月15日起生效,申请人必须属于联邦技术劳工计划(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加拿大经验类别(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省提名移民(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及联邦技工移民计划(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四个类别的其中一种。

证件需四个月内到期

申请人目前要身在加国,并且已得到联邦公民及移民部的证明,具备申请永久居民身分资格,同时持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将在四个月内到期,以及已提交开放工作许可证的申请。

在此之前,申请人在等候当局处理他们的永久居民申请期间,临时工作许可证可能将到期,为此除非他们的雇主向联邦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提出申请及获得劳工市场评估(Labour Market Opinion),否则在临时工作许可证届满之时,他们不可继续在加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