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超时未满10分钟 停车罚单可取消

世界日报/为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多伦多市议会希望民众知道,因计时停车超时而吃罚单,如果超时在十分钟内,市民可以申请取消罚单,不必缴纳罚款。

市议员马特利( Josh Matlow)表示,尽管多伦多市议会在今年7月已做出这一决定,不过这一新政策还未被民众广泛知晓。

多伦多市议会网站上对于计时停车超时在十分钟内的罚单豁免规定以及“取消停车罚单指南”(the Parking Ticket Cancellation Guidelines)的其他规定已被重点标出。

多伦多去年开出的罚单有280万张,价值8000万元,除去支出部分,市政府净收入为2100万元,其中约有13万8000张罚单被取消。

马特利指出,目前的开罚单状况对于商业活动非常不利,很多零售商表示,民众因害怕拿到一张30元的停车罚单而不愿前来购物。

20121130/泊车超时10分钟内免罚
宽限附例少人知 接告票可投诉

明报/多伦多泊车执法组的执法员,通常等泊车收据上咪表时限过了5分钟便发出告票。但据市府附例,泊车收据过时后10分钟内仍属宽限期,期间不应被罚款。

有市民近日在多市路边泊车时,其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后的泊车收据限时过了6分钟便接到告票,他将告票拿到泊车告票办公室提出投诉,即获撤销告票。

多市车主听闻有上述泊车收据过时后10分钟内仍属宽限期的附例时,绝大部分都表示以前并不知道。

多市议员马特洛(Josh Matlow)承认,市府应为上述附例作出宣传,让普罗大众知道 。

他指执法员不应于咪表时限过了5分钟便发出告票,应遵从市府的10分钟宽限期附例。不过,执法员未必会跟足市府附例而在10分钟宽限时间后才发告票,但是市府却能公告周知,让公众都知道有10分钟宽限期此一附例。

若市民遇上泊车咪表时限过了不足10分钟便收到泊车告票的情况,可拿告票到多市其中1间告票办公室理论,要求撤销。市内有4间告票办公室,包括多市中区John Street的Metro Hall。

有市民认为若遇上述情况,会上网或致电付款了事,不想花时间到告票办公室理论。

其实不想亲身到告票办公室理论的话,也可通过传真或影印电邮的方法将告票传给告票办公室。但该方法要投诉者等一段时间才知结果,因告票办公室要派员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