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政策研究人员建议提高酒类价格,以减少过量饮酒和酗酒问题。
加拿大物质滥用中心(Canadian Centre on Substance Abuse)周二发表3份报告,分析喝酒、酒类销售和酒价政策,并提出建议,阻止滥用酒精、减少酒精的危害。
该报告探讨15岁及以上的酒徒,包括:
*大约26%的人口,或是500万人,每月饮酒过量;
*在酒徒当中,大约20%的酒量很大,他们在2004年饮用的酒,占售酒量的70%;
每年造成损失146亿元
*人们冒高风险喝酒,每年造成损失146亿元,包括医疗护理、应对暴力的警力。
报告作者、加拿大物质滥用中心高级研究员兼政策分析员托马斯(Gerald Thomas)建议,政府最好按照3个原则订定酒价:
*酒价与通货膨胀指数挂;
*按照酒精含量订定酒价,设定最低售价,鼓励酒商酿制更低浓度的酒类,不鼓励高浓度酒精生产;
*采用最低价格措施,堵塞廉价酒精来源,那是年轻成年人和其他高风险刘伶偏爱的产品。
作者建议,为酒吧每种标准酒制订最低价格,酒铺也可采用同一措施。
托马斯说,只是针对经常饮酒的酒徒,不能解决其他的酒精相关问题,因为不少刘伶偶然冒险喝酒,造成颇大伤害。
报告比较6省的订价政策:卑诗省、阿尔伯达省、沙斯卡寸旺省、安省、魁北克省和纽宾士域省。
根据酒价报告,加拿大各省多数按照一些原则订定酒价,例如烈酒酒精含量较高,售价更高,但没有省份采用全部3个原则。卑诗省研究员比对省内过去20年间最低酒价,估计最低定价升10%,可降低3.4%总耗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