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霸凌新趋势 散布情色简讯

世界日报记者葛健生多伦多报导/情色简讯(sexting)已成为霸凌新趋势。多伦多市警队42分局警官包尹蔻(Dayna Boyko)18日于士嘉堡社区中心所举办的一项“霸凌与安全意识讲座”中指出,情色简讯也可能被警方控罪。

警官包尹蔻表示,未成年的男女朋友如互相传送文字或图片的情色简讯,之后又将这些情色简讯传送给其他未成年儿童,则可能触法被控。

她指出,由于未成年传送情色简讯已涉情色文字图片的传布,已可能被警方以传布情色文字图片控罪;而接收情色简讯的人,也可能被警方以拥有情色文字图片控罪。

任职于多伦多市警队防止儿童剥削组的警官包尹蔻,专事侦办孩童引诱与网路安全等案件,她表示,自2008年起,由于智慧型手机逐渐普及,学生使用手机愈来愈普遍,男女朋友有时传送情色简讯常不以为意,一旦转传情色简讯时,并未意识到可能已触犯法律。

包尹蔻也表示,由于传布情色文字图片、拥有情色文字图片等控罪十分严肃,因此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也会视案件的轻重而作不同处理,她说,多对可能触法的青少年给予教育宣导,以避免日后的触法控罪。

另一位驻校警官那克丝(Jaime Knox)于讲座中指出,学生多有遭霸凌的经验,因此防止霸凌成为当务之急。她指出,由于科技发达,因此网路霸凌(Cyber Bully)有愈来愈多的趋势,而且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成为被霸凌的对象。

那克丝特别吁请家长,购买智慧型手机、装设网路等,均应特别留意子女的言行,以免遭到网路霸凌,她认为父母应多参与校方活动、多与子女沟通,以便留意是否有遭霸凌的现象并及时处理。

参与的民众当中,就有家长反映,认为自己在多伦多市公校教育局的子女,在校也曾遭霸凌,但向校方反应时却遭漠视,她建议,多伦多市公校教育局应设有校方与家长之间的研讨会,以便双方沟通并解决包括霸凌在内等问题。

该项霸凌与安全意识讲座是由42分局社区联络委员会办理,于士嘉堡Stephen Leacock Recreation Community Centre举办,约有50多位民众参加。

手机传情欲照 动辄犯法
青少年睡前最易误堕法网 罪成可判囚1年

明报/多伦多警方昨天在一个社区座谈会中表示,近年拥有手机的青少年愈来愈多,正在热恋中的青少年时有使用手机拍摄男女朋友的“私密”照片,却随时可能触犯藏有及发放儿童色情照的法例而不自知,刑罚由判监45日至1年不等,一旦定罪,名字甚至要登记在全国性罪犯名册上,家长与青少年须引以为鉴。

家长要防止青少年子女因拍摄男女朋友“露骨”照片,而误堕法网,其中一个方法是,禁止子女在晚上睡觉的时间使用手机,因为大部分青少年会偷偷在晚上与友人传短讯,很容易涉及性话题,兴之所致,甚至会将自己的性感照片,用手机拍下,传给男女朋友,引致后患无穷。

多伦多警方反儿童性剥削组的警员博伊科(Dayna Boyco)昨在一个以欺凌为题的社区座谈会上表示,近年几年,愈来愈多青少年拥有手机,他们在互传短讯,涉及情欲内容;又或互传自己的私密性感照、两人的亲密照。警方称这些行为是Sexting或Self peer exploitation。警方近年处理有关的案件或接获相关的查询明显上升。

若青少年男女在对方同意下拍摄及保留有关照片,不算违法。但当其中一方将对方(未满18岁)的照片如私处的照片,或两人的亲密照向其他友人展示或传阅,便已经触犯法例,可以被控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的控罪。刑罚由判监45日至1年不等,甚至要将在全国性罪犯名册上登记。

博伊科补充,由于有关控罪十分严重,警方体谅到很多青少年只是一时无知,犯下过错,故警方在接到投诉后,都会按每个个案情况处理。若男女双方只是一时贪玩,在警方教育下,可避免再次出现问题的话,警方通常不会落案起诉。相反,若事件牵涉到恐吓或勒索,则另当别论。

她又提醒青少年,别将自己的私隐照片传给他人,因为当中潜藏的危机包括:照片可能永远留在网上,不能剔除;自己的名誉可能因此而受损;照片亦可导致日后他人的欺凌行为。

博伊科解释,家长容许子女拥有手机,本不是坏事,然而,时下手机有如一部小型电脑,家长却无法时刻监察子女如何使用手机;因此,家长为子女添置手机前,应教育子女如何适当及安全使用手机。

她认为,子女误用手机传送情色短讯或照片,通常是晚上上睡觉的时间。家长不妨考虑禁止子女在该时段使用手机。

昨日的座谈会邀请了受害人现身说法,亦有家长已过来人身分,分享如何为子女解决欺凌问题,包括必须用爱聆听子女、别教导子女以暴易暴、别漠视或漠视问题、不勉强子女以他们无法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