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5/多市禁用胶袋附例将交议会签署确认

星岛日报/多伦多市议会公共工程及基建委员会,以4比2通过禁止使用购物胶袋的附例修订,这项具争议的修订将于本月27日提交市议会签署确认。

明年初全面实行

市议员早于6月提出禁用胶袋的提议,要求业界在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但胶袋制造商投诉当局未有向业界进行广泛谘询,令他们没有充分时间作出准备。据悉,零售商仍然可以使用胶袋存货至明年7月1日,而这批存货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估计修例后罚款将会介乎150至200元之间。

多市政府分管固体废物的总理哈尸姆(Jim Harnum)表示,胶袋仍然可以在1月1日后继续派发,市政府将会密切监察,确保零售商使用的胶袋仍是旧有存货。他说:“顾客届时仍然取得胶袋,可能产生混淆,亦为业界带来混乱,他们会产生疑问是否需要弃丢所有胶袋存货?”

只限购物用胶袋

草案修改的附例只限制购物用途的胶袋,而所有盛载食物、冷藏食品、肉类、鱼类、鲜花、盆栽、已处理的食物、面包糕点、处方药物、报纸、干洗衣物、以及食物与宠物的垃圾袋不受条例限制。

由于市议会决定推行禁用胶袋新规例,公众只能发表意见讨论推行细节。“推翻禁用胶袋联盟”发言人、前联邦和安省主管高德特(Kevin Gaudet)批评,禁用胶袋缺乏公众谘询,整个过程有如一个“骗局”。

加拿大独立杂货商联盟(The 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Grocers)副主席桑德斯(Gary Sands)声言,联盟早已要求向多市广泛谘询,但过程只是“假谘询”。

市府工务部委员会主席市议员黄旻南(Denzil Minnan-Wong)承认,委员会处理有欠妥善,最终民众诉诸法律才能解决争拗。

资料来源:星报

禁胶袋附例 工务委会过关
黄旻南:附例被业界兴讼推翻机会高

明报/多市议会工务委员会昨天通过“禁止单一使用购物胶袋”附例,虽然一批机构和个人前往反对此一附例,但被告知昨天的会议并不考量是否应该禁止使用胶袋,而是如何实施禁用附例。

不过,禁令虽然是从明年1月开始,但将有半年的“教育”时间,届时如果被发现超市继续提供购物胶袋,也不会罚款。这样可以给零售商“消化”他们胶袋存货的机会。

昨天该附例讨论一开始,委员会主席黄旻南就宣布规定,会议的目标是讨论附例的内容和实施细则,而不是重新启动关于禁令本身是否合理的讨论。

但之后包括加拿大塑胶业协会、“扭转胶袋禁令”联盟等机构代表前来发言,仍是表态反对禁用胶袋,指出该禁令让本省塑胶业受影响、市民生活不方便等。不过,他们的发言多被黄旻南打断及取消。

市府官员昨天向委员会报告,由于拟议中的附例,最快也要到本月27、28日获得最终批准,明年1月就要全面实行,业界感觉比较困难,因此建议明年上半年,作为教育时间。

虽然对购物胶袋下达了禁令,但禁令也有许多网开一面的地方。附例草案指出许多例外,也就是未来不被禁止的胶袋,它们是:被用来装散货如水果、蔬菜、坚果、糖果等的袋子;被用来包裹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等的袋子;装报纸的袋子;装垃圾、宠物粪便、有机垃圾等袋子。

黄旻南虽然力撑附例过关,但他同样认为这个禁令十分“愚蠢”,只不过现在在议会内取消它,政治代价不小。他不希望人们今后对大会通过的东西再来讨论一遍。但是他认为,该附例未来被业界兴讼、“死”在法庭的机会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