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挑战合法安乐死判决 联邦政府上诉高院

加通社/联邦政府早前就女病人泰勒(Gloria Taylor)合法寻求安乐死判决上诉,但卑诗上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在公开的法庭文件中显示,联邦政府认为濒死病人要求医生协助结束生命是“违宪的做法”。

联邦政府就泰勒安乐死判决呈上卑诗上诉法院的54页法庭文件获得公开查阅,当局认为现行的法例是保护弱小的一群,他们可能有一刻感到软弱欲了结生命,但国家政策重视人类与生俱来的价值,不容许任何人剥夺另一人的生命,不鼓励所有人,包活病危者选择死亡。

联邦政府将会就安乐死判决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最近一次就禁止安乐死的裁决要追溯至1993年,患肌肉萎缩症的罗德里格丝(Sue Rodriguez)为争取安乐死权利一直抗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法官以5票对4票否决,而她则在翌年在一位医生协助下死亡。根据这宗案例,联邦政府认为,卑诗上诉法院没有权力推翻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

认为合法化造成伤害

在泰勒的安乐死判决,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法庭容许病人经诊断后证实罹患严重疾病及残障,在没机会改善下“无法忍受”身心折磨,自愿而非受到任何医疗压力或强逼之下,可以进行安乐死。

联邦政府反驳裁决忽略所有证据,病人在情绪低落或认知出现问题根本无法作出理性决定,没有医生及病人本身能够肯定不会改变主意,由于存有不确定性,可合理推测安乐死合法化将会造成伤害,法庭应该交由国会决定是否容许安乐死。事实上,自罗德里格丝案后舆论已就安乐死引发激辩,联邦议会最近一次在2010年4月就提出的安乐死私人法案进行表决,最终以228对59票被否决。联邦政府认为,联邦议会作为宪法机关,能有效地防止及不鼓吹所有自杀行为。

纵使卑诗上诉庭就泰勒寻求安乐死作出裁决,但按国家法律禁止安乐死仍然生效,泰勒只是个别的案件,而她在今个月初未及接受安乐死,因结肠受到感染自然地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