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1/中国坚拒双重国籍 宁降门槛扩大绿卡范围

-坚拒双重国籍 宁降门槛扩大范围
-中国国务院政法司长讲解华侨出入境法规
-中国拒双国籍 欢迎落叶归根


坚拒双重国籍 宁降门槛扩大范围
家庭团聚可申领中国绿卡

明报/由中国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国务院法制办的官员组成的“侨务政策法规调研宣讲团”,昨日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向大多区的侨胞解释新出台的《中国出入境管理法》及涉侨务政策,并就侨界关心的“双重国籍”、“中国绿卡”、“紧急情况下的落地签证”等问题回答提问。

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司长王晓萍表示,一直以来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人呼声很高的双重国籍问题都予以了高度重视,在去年还由全国政协派出调研组进行研究。

“尤其是连印度都发放了印裔证,许多海外华人也都问中国是不是可以照此办理?中国政府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最后还是更进一步坚定了不搞双重国籍的决心。因为政府考虑到,既要有利于海外华人在居住国的长期生存发展,也要有利于中国和其他友好国家发展良好关系。”

近年来,印度政府给原来持有印度国籍的海外印度裔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分证”,同时给在海外生长的有印度血统的人士发放“印裔身分证”,给予他们长年甚至终身免签,以及享有除政治权利之外的印度国民待遇等。

眼看获得双重国籍无望,海外华人便退而求其次希望能够获得比较方便的“中国绿卡”。据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表示,截至2011年底,共有4700多名外籍人士持有“中国绿卡”,年均发放量约为248张。

中国绿卡年发约248张

去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侨务论坛会议提供的数字,目前全球华侨华人总数约为5000万人,被认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体。

海外华人众多,而“中国绿卡”却又申请范围窄,门槛高。对此曲云海表示,2010年6月,公安部推出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签发对象政策,增设了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类居留许可。

“以往“中国绿卡”主要面向在中国投资创业、长期任职的外国人,或者是中国需要引进的外国人才。现在新的出入境管理办法规定“绿卡”可适用于家庭团聚事由,显示中国发放绿卡的趋势是范围正在扩大,门槛正在降低。”

没绿卡外籍华人可申办停留18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今年6月30日通过,并自明年7月1日起实施。

就算没有“中国绿卡”,外籍华人前往中国也得到愈来愈多的便利。曲云海说,自2010年6月起,合法入境的外籍华人,都可办理长达180天的停留许可并能申请延期。

“根据我们的调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限定外籍人士的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但我们考虑到广大海外华人与中国内地有千丝万缕、不可分离的联系,因此将这一期限延长到180天。”

酒店订单机票证明可代邀请信

对于外籍华人前往中国需要邀请信的问题,吴冬梅副总领事说,这个做法并非中国方面的独一发明,也不是突然想起而操办。

“世界各国出于安全需要,对外籍人士入境都是加强严格审查。这个准备邀请信的要求是一直就有,现在是规范做法。”

吴冬梅称,邀请信可以由家人、朋友、机构部门或公司提供,如果这些都没有,申请人出具酒店住宿订单和机票证明也都可以。邀请信不一定是原件,可以是传真,也可以是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扫描件。

紧急事由可申请落地签证

如果海外华人遇到紧急事由而来不及事先申请签证之时,例如亲人病危或奔丧,可以在抵达中国后,向中国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签证。

欲了解紧急事由包括哪些项目,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口岸签证”就能找到。

中国公安部的网站列明了办理紧急签证的办法和所需文件,但没有列出哪些口岸可以办理此种签证。

在网上搜索后,各网页显示的口岸数量略有差异,而其中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的口岸数量较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亚、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成都、南京、沈阳、满洲里、黑河。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会被当然地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中国国务院政法司长讲解华侨出入境法规
如非落户不必申请定居

星岛日报/由中国国务院侨办率领的“侨务政策法规调研宣讲团”昨天到访多伦多,为预定明年夏天生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讲解。宣讲团成员包括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司长王晓萍(团长)、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等人。就海外普遍关注的华侨回国定居问题,王晓萍指所谓“定居”,特指华侨需要在国内恢复常住户口或设立常住户口。如果华侨并不想返回中国落户,则不需申请回国定居。华侨持中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境,在中国居住不受时间限制。曲云海透露,2011年全国共办理约9600多华侨申请回国定居。

王晓萍介绍了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出台涉及华侨的政策法规,包括华侨可以使用护照代替身分证,在国内办理各项事宜,保障华侨子女就学、参加社会保险、投资权益,华侨的计划生育政策等。她指除针对华侨的各项保障政策之外,对持外国护照的外籍华人因探亲、旅游、就学、合作交流等需求而出入境的需要,在签证、绿卡和居留等方面,也出台了方便措施。

曲云海表示,公安部于2010年6月起,进一步为外籍华人提供入境、停留和居留便利,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的对象,增设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类居留许可。合法入境的外籍华人凡符合条件,均可办理上述居留许可。外籍华人办理绿卡的审批门槛也逐步放低。外籍华人除可以投资、任职者身分申请绿卡之外,还可以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绿卡,比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外籍华人回国投靠直系亲属等。他指自2006年以来,已签发4,000多张绿卡。

他指,公安部为方便外籍人士入境,已在全国44个城市逾60个口岸,实行办理口岸签证(落地签证)业务,对因人道原因或紧急救险等情况需紧急入境人士,提供口岸签证服务。

中国拒双国籍 欢迎落叶归根

世界日报记者费诗明多伦多报导/中国侨务代表团20日与多伦多各界华人代表会面,宣讲侨务政策法规,并与到场约40名华人代表就中国口岸签证(落地签证)、中国绿卡、双国籍、中国居留证、回中国定居等问题展开交流。

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介绍了中国现已实施的口岸签证制度,该签证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他说,目前已经有超过60个口岸签证点分别设在全国44个城市,这种签证主要适用于人道类为主要原因的需紧急临时抵华的情况,华人如果需抵华看望病危病人、或参加丧事等情况,可以抵达暂住地的口岸签证处,口岸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及时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20条,“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在口岸申办签证的正件材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口岸签证,此签证同样使用符合规定的旅行团。”(该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另外,曲云海介绍,考虑到海外华人“落叶归根”的想法,出入境管理局联合外交部已经于2004年8月1日出台了中国永久居留证,也就是中国绿卡,有效期10年,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向公安部提出申请,而随着申请者的逐年增多,公安部也正在考虑将增加受理人数,降低申请门槛等,华人可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绿卡。

在双重国籍方面,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司长王晓萍解释,中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面临人口、环境等各种问题,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人均收入还很低,所以,在从国家发展,及多数人利益角度的考虑下,中国不能承认双重国籍。

曲云海还介绍,从2010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签发对象政策,增设了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等类居留许可,合法入境的华人,凡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办理。

中国侨务代表团由国务院侨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晓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副处长严武龙、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副处长滕剑峰、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卢凯等人组成,当天宣讲侨务政策法规后,前往万锦世纪皇宫酒楼与侨界就餐,该代表团抵加前还曾前往华盛顿、旧金山等地举行侨务政策法规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