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7/疑入“霸王油”逃离撞人 四驱车拖行油站职员亡

星岛日报/多伦多西区发生命案,一名油站职员阻截一辆疑入“霸王油”的四驱车离开时,遭四驱车撞倒及拖行,职员身受重伤,送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初时将案件列作车辆杀人案(vehicular homicide)处理,其后凶杀组接手调查,将案重新分类,列作可疑死亡案件,并追缉一名白人男子。

惨死的油站职员现年44岁,任职于多市西区Marlee Ave.夹Roselawn Ave.的蚬壳油站,警方现时仍未公布死者的身分。

据警方13分局探长杜格拉丝(Barbara Douglas)表示,案发于周六晚上9时左右,一辆四驱车进入上述的油站入油,加了价值为112.85元电油后,司机并未缴费便欲开车离去,一名油站职员见状,连忙追出,企图阻止,岂料四驱车未有理会,竟开车撞向职员,将他撞倒并拖行一段路,再转入Roselawn Ave.向西逃去。

警员接报赶至现场调查,并召救护车将被撞至奄奄一息的油站职员送院抢救,可惜返魂乏术。

车头位置料损毁

警方表示,涉嫌与案有关的司机为一名白人男子,身高约5尺8吋、粗壮身材、体重约200磅至230磅,案发时身穿黑色“三个骨”长度外套、灰裤及黑鞋。疑人所驾驶的是一辆银色或灰色附有一个黑色车顶架的2000年至2003年款Isuzu Rodeo四驱车。警方相信该车车头位置在意外中受损。

探员翻看油站的保安闭路电视录像后,将39岁名叫Max Edwin Tutiven的男子列作急欲会晤人士(Person of Interest),警方呼吁他与律师商讨,然后与警方联络。警方又呼吁案件知情人士致电416-808-7400向凶杀组提供资料,或可匿名拨打灭罪热线416-222-TIPS(8477)。

蚬壳公司表痛心

蚬壳公司发表声明,对有旗下油站职员遇害感到痛心。声明又指,公司一向将职员的安全放在首位,油站销售人员及零售雇员不应在罪案发生期间试图阻止。该公司训练旗下雇员留意可疑的活动,以协助警方其后的调查工作。

同类案件在大多伦多地区多次发生,去年5月,密市一个油站的职员Hashem Atifeh Rad在阻止一辆入了75元“霸王油”的汽车离开时,遭该车撞死。而于2009年7月至2010年期间,多伦多共出现1,618宗入“霸王油”的案件。安省警察总长协会之前曾考虑向省府建议引入强制性先付款后入油的法例,但其后因觉得此事应由省府与油公司协调处理而未有提出。另外,加西的卑诗省2005年亦有一名油站职员Grant De Patie阻止一辆入了12元“霸王油”的汽车离开而遭撞死一事,于2008年引入名为《Grant’s Law》的先付费后入油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