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同居伴侣办移民 担保人责任重大
-华女留学生网上招婿惹疑
-配偶移民规条逐步收紧
为同居伴侣办移民 担保人责任重大
明报/根据联邦移民部的资料,配偶(spouse)及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s)移民均属家庭团聚类移民。2002年的移民法首增同居伴侣类移民,指的是不论性别的两人,已形同夫妻一起居住及生活满12个月或以上(可因出差或家庭原因短暂分开)。
同居伴侣类别移民担保人资格:
(1)年满18岁;
(2)是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并居住加拿大;
(3)负责提交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所有申请表和补充资料,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
(4)从被担保人获得永久居民身分起,经济上支持被担保人满3年。
证明同居伴侣关系的文件包括:
(1)共同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
(2)共有房产;
(3)共有的住宅租赁协议;
(4)共有的租金收据;
(5)共用设备(电力、瓦斯、电话)帐单;
(6)共同的管理及家庭开支;
(7)特别是家居用品的共同采买证明;
(8)共用的邮件地址。
注:仅是合租一处或仅是邮件、驾照、房租合同等使用同一地址都不构成“同居”关系。
同居伴侣类别移民申请步骤:
(1)拥有加国合法身分的伴侣申请作担保人,与政府签订《协助家庭成员担保书》(Undertaking to Assist a Member of the Family Class),以确保不会依赖政府经济援助;并提交《担保家庭成员申请表》(Application to Sponsor a Member of the Family Class)协议;
(2)被担保人填写《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in Canada-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申请永久居民,并通过健康、犯罪纪录及背景检查。
华女留学生网上招婿惹疑
盼走捷径靠同居伴侣身分快速移民
明报/有华裔女留学生在温市华人论坛公开“悬赏招婿”,期有“人好、不介意我是留学生”的拥有加国身分的男性协助其以同居伴侣的身分移民,更不排除砸重金“觅情郎”。网友反应分两派,叹“卖身求荣”或夸其“坦白直接”者皆有。移民部则斥责该行为属婚姻诈骗,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双方居留身分,重则面临刑事诉讼。该女本月初再发一帖,表示经反省已返回读书毕业移民的“正道”。
该名叫苹苹(化名)的女留学生以“求移民的男友”的醒目标题发帖,称父母以不给生活费相逼,促她报读西门菲沙大学(SFU),“不然他们就叫我回去”,但她却毫无信心能够顺利毕业,无奈之下,想出靠同居伴侣快速移民的捷径。
同时,苹苹对这名“潜在夫婿”的学历薪资则颇为宽容,“不会让我饿死就行了”。她又自称“空窗三年”、“相貌身材都算中上”,自认“除了在读书方面不是我的强项之外,其他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另外,她还“孝顺”地宣称,拿到身分后可节省大学学费,“快点移民……再慢慢完成我爸爸妈妈的心愿”。
该帖短短一周内引来网友跟帖8页,有人大叹“中国人为了移民不择手段”,并挖出该女去年谴责男友的旧帖,指其自称“3年没谈恋爱”是作假;有男生直言“出发点就错误”,挖苦其“全文求包养求依赖,真没兴趣”;但欣赏该女直接的网友亦不少,甚至有人担心竞争者众;另有“热心人”为苹苹提供应付移民官的小贴士,推荐移民公司。
另有人提醒她可能打错如意算盘,指就提交的资料而言,办同居伴侣移民并不比结婚移民省事,除要满足同居一年的申请资格,更可能要面对移民部的两年考验期。
移民部斥婚姻诈骗违法
移民部发言人费拉米克斯(Danielle Vlemmiks)严厉指摘这是彻底的婚姻诈骗,违反加国法律。历来有不少加国公民及永久居民因不知情而成为受害者;就算像苹苹一样,达成与“伴侣”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同样免不了被移民官识破。她说,移民官揭穿假同居伴侣的方法包括:详细的文件检查与抽查、前往申请人住处“实地考察”及面试。另外,因婚姻诈骗有普遍化趋势,移民部针对海外申请人的抽查比率亦增加。例如2008年,在加国移民部详尽审理下,在香港签证办事处审理、来自中国南部的配偶移民拒签率上升至50%,翌年的申请数量亦明显下降。
费拉米克斯说,如发现造假,两名申请人——连同担保该伴侣移民的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将一同被撤销居留身分,或会被遣返,严重者面临刑事指控。而至于那些协助办理假配偶移民的中介公司及负责人,经查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和(或)2年以下监禁。费拉米克斯特别提醒申请人寻求政府认证的移民顾问、律师、公证处等机构办理配偶移民。
终打消念头 苹苹重返读书正途
另一方面,众网友的苦口婆心亦似起效,苹苹在上周重发新帖,表示网友的帮助令她很感动,已打消“招婿”念头,明白了“靠自己的努力,读书毕业才是正道,也是我家人会比较想看到的”。
配偶移民规条逐步收紧
明报/针对华女网上“招婿”求速成移民,移民部表示旨在获得加国身分的婚姻诈骗屡见不鲜,移民部已通过修订法案限制配偶移民申请,提高申请者的资格要求;而最新数据指,在加国2010年处理的46,300份配偶移民申请中,16%的人因包括诈骗在内的多项原因遭拒。
移民部发言人费拉米克斯说,移民部已于去年开始,逐步收紧配偶移民条例。其中,于今年3月2日起实施的新法明确规定,拥有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的申请人,在前一段婚姻失败后的5年内,禁止再担保或申请另一名配偶前来团聚。
此外,移民部在2010年共接收46,300份配偶移民申请,其中16%、即7408份申请被拒。费拉米克斯说,涉嫌婚姻诈骗、提交虚假材料是被拒的一大原因,其他原因包括申请人有犯罪前科、安全或医疗问题等。
费拉米克斯亦强调,在协助配偶移民过程中,担保人同样承担责任,作出的法律承诺并非儿戏,故务必谨慎决定,切莫心存侥幸。
担保人的责任包括:连续3年满足其配偶的基本生活需求,即使期间婚姻关系结束,经济支持亦不可断。同样,如配偶在3年间领取社会援助,担保人必须偿还所有金额,该项条约亦不随婚姻关系中断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