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9/移民部新规定 换枫叶卡须附两年税单


移民部近期更改枫叶卡换发规定,要求申请人递交两年税单,“非税务居民”应注意,提出书面解释。(图:移民部提供)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移民部最近修改规定,要求换发枫叶卡者须检附最近五年中任何两年的税单,做为居住证明。但不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no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并与具公民资格配偶在海外同住的永久居民,因未报税,担心换发枫叶卡时遭退件。移民部回覆本报询问时表示,应提出书面解释,仍会受理。

移民部4月30日起将俗称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卡(PR Card)改为邮寄送达,申请人无需亲自到移民部办公室领取,对申请换发者是一大福音。但6月起移民部修订枫叶卡换发规定,要求申请人缴交税单作为居住证明。

根据移民部最新公布的申请说明,换发枫叶卡须检附的文件影本包括:

一、旧卡。

二、护照或旅行证件。

三、两种身分证明文件,如移民纸、驾照、学生证等。

四、其他居住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护照内页影本、最近五年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核定的任何两年个人所得税单(Income Tax assessments)。

移民部在网站上特别强调,文件不齐者将被退件。对多数申请人而言,只要过去五年确实在境内居留超过二年,要备妥这些文件的问题不大;但已成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人因无需在加拿大报税,自然无法取得税务局开具的税单,担心遭到退件。

根据规定,永久居民须在五年内于境内住满二年才能继续换发枫叶卡,但若是具有公民身分的配偶陪同在海外居住,则不受此限。因此有许多“太空人”家庭,配偶取得身分后即返回原居地,与仍持枫叶卡的另一半共同居住,确保其移民身分不致丧失。

苏菲亚移民事务所负责人黄慧真表示,过去几年不少回流的中港台华裔移民基于税务考量,在离境前纷纷办妥“非税务居民”,现在移民部突然要求换发枫叶卡者提交二年税单,可能对这些定居海外的非税务居民造成冲击。

本报特就此事向移民部查询,加西地区发言人葛妮(Lisa-Marie Gagne)回覆说,非税务居民申请换发枫叶卡时,若无法提供税单等所需居住证明文件,应在送件时以书面方式解释,移民部仍会受理,不会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