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3/密市鱼翅禁令受法律挑战

星岛日报/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禁售鱼翅产品的附例将本月底生效,但有关争议仍未平息,“维权公义联盟”即将就禁令提出法律诉讼,挑战法令的合法性。

是否有权实施起争议

由于联邦政府未有禁售鱼翅食品法令,市政府是否有权实施禁令成为争议。密市议员马琳(Pat Mullin)坚持《市政府法》(Municipal Act)赋予市政府的立法权力。

根据麦市去年通过的附例,违反禁令的首次罚款最高上限为15,000元,再犯的上限则为30,000元。

由于“维权公义联盟”(Fair and Responsible Governance Alliance)正式向多伦多市的鱼翅禁令展开法律诉讼,诉讼结果亦将决定其他市政府的鱼翅禁令合法性。

该联盟成员其共同主席Ben Leung指,组织曾要求与市长、官员及市议员会面,但未获回覆。

密西沙加市华商会(Mississauga Chinese Business Association)前主席Stephen Chu表示,不明白为何麦市对问题如此着紧,因为鱼翅产品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烈治文山(Richmond Hill)、万锦市(Markham)及多伦多市。

Stephen Chu指密市的鱼翅消费量不过数百至一千磅,批评密市的立法浪费时间和精力。

安省布兰特福特(Brantford)于2011年的春季设立法例禁售鱼翅,成为安省首例。

其后,多伦多市、皮克灵市(Pickering)、安省伦敦市、奥克维尔市(Oakville)以及纽马克(Newmarket)亦通过同样的附例。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