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1/康尼推新法 加速遣返外国罪犯

-移民部修例收紧上诉权 速遣返外国犯
-康尼推新法 加速遣返外国罪犯
-在加国无犯罪纪录 新法不适用于高山案
-新增移民类别今公布


移民部修例收紧上诉权 速遣返外国犯

明报/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昨日提出《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未来不具公民身分(即未入籍)的永久居民、留学生或持工作签证等外国人士,只要在加拿大境内犯罪,且经判刑超过6个月以上,即不能对其遣返令进行上诉,预计平均能减少约14个月的拖延。而根据旧法,则只有被判刑超过两年以上的罪犯才无法上诉。

新法亦修改申请造假外国人士重新入境的规定;旧法规定,申请造假人士一旦被遣返,在未来2年不能入境,新法则改成5年内不能入境,5年内禁止申请移民。

康尼解释,旧法对上诉的限制太宽松,以致有不少明明已经作恶多端的惯犯,遣返令早已发出,但他们仍可循法律途径,一再拖延遣返令的执行。

杜绝层层上诉拖延遣返

他说,目前的情况是:“罪犯先向移民部上诉部门(IAD)申请暂停遣返令,即使申请失败,也可继续入禀联邦法院,再去上诉移民部决定,然后还可层层上诉。”他说,这些人留在加国多一日,在本地犯案的机会就多一日。

康尼举例,一名在2003年涉及车撞死人的亚裔罪犯,迟至2009年才被成功遣返,而像他这样拖延遣返程序超过6、7年的个案不在少数。他认为,这些外国罪犯一天不离开加拿大,对加拿大治安的威胁,也就一天无法消除。

因此康尼相信,新法通过后,这些惯犯将无法在加拿大逍遥,而是即刻会被遣返。

《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的其他重要改变还包括,那些因违反人权、有保安顾虑或涉及有组织犯罪而不能入境的外国人,他们在边境被拦截后,将无权再提任何人道理由的申请,延迟遣返令的生效;以及赋予部长有权拒绝特殊个案入境,以及对造假申请人提高罚款。

康尼表示,移民部不再让那些已被列入禁止入境黑名单的人士,以各种巧妙理由“滞留”加拿大,如此可让国际间看到,加拿大不是国际罪犯天堂,国际罪犯最好不要向往。

康尼推新法 加速遣返外国罪犯

世界日报记者费诗明多伦多报导/联邦移民部部长康尼20日宣布一项用来加速遣返外国(Non-Canadian Citizen)犯罪者的新法案(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新法案的目的在于:减少犯罪者为延长停留时间而进行没必要的上诉;减少外国人在本国犯罪的机率;不予严重犯罪者申请类似人道主义等保护项目。

康尼在昨日的电话会议中表示,新法案的推出将协助政府更快捷的将外国犯罪者遣返回国;让有危险性的人群更难以进入本国;消除海外访客来加时的不必要障碍。

康尼指出,在当前法案下,许多被判罪的外国犯罪者利用不断上诉来延长在本国停留的时间,举例说,一名被判刑入狱两年的外国犯罪者,可以通过移民上诉庭上诉(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整个需要耗时15个月左右,如果被败诉,则犯罪者可以再次上诉至联邦法院,整个过程又花费大约八个月,这样这名外国犯罪者仅通过两次上诉就在本国继续停留了大约两年,期间还不包括如果他继续申请人道主义保护、或者永久居民等有助其停留更长时间的项目。

康尼另外表示,在新法案中,只要被判刑不到六个月的外国犯罪者才有权力向移民上诉厅上诉,举例来说,一名因性侵罪被判入狱11个月的本国永久居民,将没有权力继续上诉给移民上诉庭。

康尼在会议上还提及了中国经济犯赖昌星和高山在温哥华躲避多年一事,康尼对此表示,二人的案子与新法案内容较不同,因为二人虽在中国作为经济犯罪,但在加国却没有犯罪记录。赖昌星之所以在本国停留时间较长,是因为中加两个法律制度不同,造成审理步骤异常繁琐,加国另外已经意识到需要在此方面加以改善,比如在逐渐推出的生物鉴定设备,就可以通过指纹鉴定,将外国犯罪者在入关时就被拒绝入境。

康尼昨日另外提及到几项在现有“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上作出的修改,比如增加移民作假者的惩罚,另外就一些之前因家庭成员有除了安全以外原因(如健康问题)而不得入境的临时入境者,新法案也将给予相对便利。

康尼在最后说,本国的移民政策虽然严苛但是却公正,我们想要的移民体系,是一个不仅可以欢迎真正想来本国的外国人,而且可以防止那些不法外国份子企图进入本国继续作案,新法案的宣布,就是要让不法份子知道,如果你在本国犯罪,我们就将尽快将你遣送回国。

在加国无犯罪纪录 新法不适用于高山案

明报/针对移民部新提《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是否将加速中国逃犯高山被遣返,移民部长康尼昨日指出,如果高山未在加拿大境内犯罪,而只是中国希望引渡的人,则需要透过中加两国在引渡工作上的协商,才能完成遣返。

康尼解释,《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并不与高山这类个案直接有关,也非为针对遣返中国逃犯而制定,而是为了加拿大人的安全,不让那些已在加拿大犯罪,且被判刑达到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士,继续长年滞留,影响治安。

不过,康尼也说,加拿大并非不遣返中国通缉的要犯,事实上,即使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没有引渡合约,但仍有引渡作业上的合作。此外,加拿大也正与中国等合作,建立国际通缉犯如指纹等生物特征资料,设法在边境入口即辨识出这些罪犯,并进行拦截。

即使被取消身分可续上诉

高山仍在等待难民申请结果,必须等到难民申请失败,高山被取消永久居民资格的法律诉讼才真正开始,由于高山在加拿大无犯罪纪录,所以即使被判取消永久居民资格,他仍可以上诉至联邦法院,甚至到联邦最高法院。

新增移民类别今公布
属试验性质 吸纳人数不逾2750人

明报/联邦投资移民计划重开前景不明朗,令申请人将希望转向,预算执行法案C-38法案通过后,移民部长康尼可能参照美国的跨国企业行政人员计划,开设新的类别吸引有经营跨国企业经验的人士,以及志在加拿大创业的新的商业移民。

康尼今日将在渥太华作出有关移民政策的重大宣布。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加涅(Lisa-Marie Gagne)指出,C-38法案给予部长增加短期移民类别的权力,新增的移民类别将属于试验性质,而且比较小型,每个类别每年计划吸纳移民人数不能超过2,750人。这类新类别主要吸引经济类移民,每个新增的小型类别以5年为期。

C-38法案上周在国会通过后,虽然取消了30万宗技术移民申请(即一刀切),令申请人入禀法院争取恢复审查的官司增加变数;但移民部说,C-38不单只是一刀切,还有其他赋予移民部长改革移民制度,吸纳加拿大需要人才的法律授权。

移民部长康尼在今年以来,在不同的演讲场合均提到,除了旧有的投资移民申请管道外,移民部正考虑吸纳那些有经营跨国企业网络,或是有具体创业计划的新兴企业家移民类别。

移民部认为,美国移民类别EB1-C(跨国企业行政人员签证)成功吸纳跨国企业公司的经理,为美国网罗有具有跨国企业背景的人才,并因此引进大量外国投资,非常值得加拿大学习。

虽然仍有不少中国申请人,仍在等待相对申请资格简单(只需要提供投资,不需创业)的投资移民计划在7月1日重开,但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计划即使重开,其名额也不可能超越去年,去年只有700个申请,因此对中国成千上万想办移民的申请人,投资移民的名额仍将供不应求。

加涅说,移民部现在还无法对想办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作出任何建议,但就说一切会在7月1日前有所宣布,但她强调,C-38赋予了部长新设类别的权力,一些如技工类别,又或者是新的商业类别,新类别的详情也会陆续公布,请申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