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3/意外汽车不涉违法 车主任选拖车公司

星岛日报/杜咸区曾经有司机向警方投诉,其汽车被滥收拖车费每公里高达11元。有多伦多现役警务人员表示,市民不需要使用最先到场的拖车,车主绝对有权决定由谁人拖走涉及意外的汽车。当警察在现场调查完毕,会要求车主尽快将汽车拖走,以免令道路挤塞,这时候司机可以将汽车推到路旁等候,警员会通融让事主所召的拖车到场。

未授权拖车属偷车罪

这名警员又称,法律规定在交通意外后,除非汽车涉及违法,才由警队的拖车拖走,否则车主有全权决定使用那一间公司。如果在意外发生后到场的拖车公司人员,强行拖走其车辆,车主可要求在场的警员协助阻止。如果警员已经离开现场,可以拨电报警,因为拖车司机在车主不同意下强行拖走汽车,可以被控偷车,而且属于刑事罪行。

至于车主聘请拖车公司拖走汽车属商业行为,应找相熟的公司及商议一个双方同意的价钱,最好用书面签订合约,包括拖到什么地方及价钱多少,车主最好是记下拖车公司地址及其拖车车牌,一旦发生纠纷时亦可追究。

有华人拖车公司司机称,拖车公司收费标准并非由警队规定,是由各个发出拖车牌照的市府厘定。如果被拖车的车主感到拖车公司滥收费用,可以直接拨电向市政府投诉。

如果发生了交通意外,车主与拖车司机商议好价格后,应该将拖车公司的名称及拖车牌照记着,另外十分重要是查看拖车是否挂上某一个市政府发出的拖车经营牌照,并要将发牌城市和牌照号为记下,以便一旦发生纠纷,不会投诉无门。

接获投诉指曾被收取3000元 旺市拟规定拖车费上限

星岛日报/当车辆在路上发生故障或遇到交通意外,驾驶者电召拖车服务是唯一选择,然而拖车服务收费过高一直为司机们所诟病,约克区旺市政府有意为市内部分拖车服务收费设上限,包括非交通意外拖车服务、存车费及拖车司机等候费。旺市政府人员表示,市府接获驾驶者投诉,指拖车司机收取服务费用竟超过3000元;即使旺市市府附例已将因交通意外需要拖车直接服务的收费上限定于每次250元。

非交通意外拖车费惊人

不过,一些与非交通意外相关的拖车服务收费却高得惊人,市府人员认为有需要作出增设拖车收费上限的建议。

市府人员建议增设收费上限的拖车服务,包括涉及非交通意外如坏车等的拖车服务、室内及室外存车费,与及拖车司机在其客户于烈治文山市交通意外报案中心,处理车祸详情期间的等候时间收费。

旺市市府人员建议的收费上限:涉及非交通意外拖车费用每次125元,包含拖架使用费,若在旺市以外地区需要拖车服务至旺市,则每公里收费3.58元。

另外车辆储存费方面,一旦在拖车场逗留超过24小时,室外车场存车费每天55元,室内车场存车费为每日60元;拖车司机于客户在交通意外报案中心处理车祸情况时,若过程超过一小时后,拖车司机可每小时收取等候费67元。

若有关建议获旺市市议会通过,上述拖车服务收费上限将会推行。

市议会期望不久前曾于旺市光顾拖车服务的驾驶者,向市政府表达对上述收费建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