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7/G20峰会闯多大校园搜捕滋事分子警队督察或纪律处分

星岛日报/多伦多警队督察马士纳(Gary Meissner),两年前在G20峰会举行期间,下令在多伦多大学校园展开大规模拘捕行动,涉嫌行为失当,面临纪律处分。安省独立警务审查办公室主管(Office of the Independent Police Review Director,OIPRD)在长达120页的报告中,指当日马士纳未取得逮捕状,即下令警方开进多大体育馆,拘捕逾百人及控告他们非法集会。其后当局指是次拘捕属疏忽行为,撤销所有被捕者的控罪。

没拘捕令违法

OIPRD表示,即使当日马士纳能证明体育馆中部分人士从事非法活动,但根据《刑事法》,警方亦无权拘捕所有人;又指他可扣留在场人士,从中辨识疑犯,但他却选择进行拘捕。报告又称,马士纳未能证实体育馆内所有人均曾参与“非法集会”,又在没拘捕令的情况下抓人,属违反《刑事法》。OIPRD在报告内,建议根据《警政法》起诉马士纳,有关指控并非刑事罪状,马士纳暂未能自辩。若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扣减人工,甚至解雇等惩罚。

在警队服役27年的马士纳,于接受OIPRD调查时曾表示,他在拘捕前一晚负责驱散在皇后公园聚集的群众,看见群众朝着通往多大心脏地带的霍斯金大道(Hoskin Avenue)前进,未有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离开的意图,故推断滋事份子与区内的学生组织有联系。翌日又收到线报,指学生会外有人“身穿黑衣和面罩,掩饰身分”。

过程被指粗暴

他表示,在学校大楼地牢中发现游行日程,以及示威行动涉及组织的证据。由于人们开始离开大楼,他恐怕警方的行藏败露,故在未取得搜查令的情况下,下令拘捕体育馆中的人。 并以“参加非法集会”,甚至是更严重的“涉嫌密谋犯罪”罪名起诉。对此,马士纳表示不知情,并称不会以如此严重的罪名控告被捕人士。

当日被捕的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之前曾参加和平集会。警方闯入时,手持可发射橡胶子弹的枪,拘捕过程粗暴。有被捕者认为,马士纳辩解的理由简单:“纯粹看到砸破车窗的人前一晚在本区出没,又知道某些人作出某种打扮,从而决定进行拘捕。”被捕者觉得马士纳的行动是草率而且卤鲁莽的。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