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7/中国签证新规上路 申请者骤减

世界日报记者费诗明多伦多报导/16日是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实施对旅游探亲签证和访问签证新规定的第一天,位于市中心的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者人数廖廖,而有些人因对新规定不知情,只得白跑一趟。

按照中领馆的新规定,申请者需要提供前往目的地的邀请函或联程机票和酒店订单才能提交申请。这项规定日前公布之后,反应异常强烈。不少人赶在新规定实施的最后日子,申请签证,使前几天签证中心人满为患。而到了昨日,由于新规定生效,签证中心异常空荡,下午时分更是仅有的几名申请者,与往日排队申请的情况不可相比。

昨下午在签证中心者多为手持本国护照的华裔人士,等候座位上也少见的处于空闲状态,办理签证的窗口处,不时可以听到申请者对新规定的不知情而发出抱怨声;也有人因刚得知新规定,正在与谘询处工作人员“讨价还价”,试图可被特例“豁免”。在申请表填写处,有几位申请人当得知需要提供邀请函后,正在与亲友电话讨论解决方法。

现场一些申请者表示,对新规定不知晓,因此前来签证中心了解情况,这使该中心的谘讯处有多人在排队等候,向工作人员询问详情。

已拿号并等待办理的杨小姐对新规定的推出表示不理解。她说,此新规定,让回国变得非常麻烦,原本回国自己就可以做决定,这下还要牵连上国内的亲戚,况且两边时差不同,联络起来也不方便,如果遇上类似亲人去世等突发事件,真的是恐怕不能及时赶回去。

刚拿到全家四口签证的李先生对规定表示无所谓,但是他认为,被要求提供邀请函仅是中国领事馆对签证政策改革的第一步,接下来很可能还将要求提供邀请公证信、出生证明等更繁琐的文件。他并认为,要求提供邀请函只是幌子,中领馆其实最想知道的是申请人前往中国的最终目的。

当天来领取签证的阮小姐对申请中心的空闲程度感到意外,并在随后得知当天的签证申请有了新规定,出国超过10年的她说,既然已经出了国,入了籍,就代表自己已经不是中国公民,那么前往中国需要一些相应的文件也是可以理解。

16日实施的中国旅游探亲签证(L签证)和访问签证(F签证)新规定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国内单位或常住个人的邀请函,如无邀请函,也可提供联机票和酒店订单;如果申请商务访问签证,则要提供中国被授予单位邀请函(指由中国外交部指定的政府相关部门、公司或社会团体签发的签证邀请函),或各类交易会、展销会请帖(原件或复印件),或国有、集体、合资、独资或私人公司,以及教育、文化、科研单位、会议主办单位的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