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6/受不了二手烟 告邻获赔8000元

世界日报/一对住在卑诗省兰里一栋共管公寓的夫妇,宣称遭受邻居二手烟之害,向卑诗人权委员会(BC Human Right Tribunal)投诉,获判可得到8000元赔偿。

这对名叫蜜兰妮和马修.麦克丹尼尔的夫妇指称,从2008年他们购买兰里区“Metro One”公寓内的一个单位,隔壁住客吸食香烟和大麻,二手烟和大麻气味从阳台传过来,使他们蒙受二手烟之害。当时蜜兰妮怀孕,对二手烟过敏,而且马修患有糖尿病,非常担心他的病情会因烟害而恶化。

麦克丹尼尔夫妇将邻居二手烟对他们造成困扰的频率一一纪录下来,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共管公寓管理委员会,但是他们认为得不到具体的补偿,于是进一步向卑诗人权委员会递状投诉。

人权委员会裁示,麦克丹尼尔夫妇应得到对方的8000元赔偿金,但是拒绝要求该共管公寓设定严禁住户抽烟的条例。

卑诗共管物业经纪人协会执行主任汤恩(Kevin Thom)表示,这项投诉案的裁决堪称创下一个先例,目前住户或租户的管理条例一般只规定房客不得制造噪音或危害公共安全,这个例子一开,以后共管式公寓的规管范围的定义料将越来越复杂化。

汤恩说,如果公寓住户指称不能忍受邻居的烟味,可获赔偿,那会不会有人抱怨隔壁单位厨房煮菜的味道?这些现象仍有待观察。人权委员会表示,这个裁示是一项个案,因为蜜兰妮怀孕,马修患糖尿病属实,邻居烟害损及他们身体健康的投诉理由足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