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信用卡公司滥收费 消费者年多付10亿

(渥太华8日加新社电)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说,加拿大信用卡系统的营运方式很古怪,消费者用现金、扣帐卡结帐,却要补贴信用卡用家。信用卡公司的政策不合市场常规,常把成本转嫁消费者身上,每年多收他们十亿元费用。

审裁庭周二开始听证,研究信用卡营运方式,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费伦(Justice Michael Phelan)主持的审裁庭有权下令信用卡公司,更改营运方式,但不能裁定罚金。

审裁庭听证卡公司营运方式

竞争局首席法律顾问汤姆森(Kent Thomson)在仲裁庭上批评两大业者Visa、万事达(MasterCard),指两家信用卡公司的做法不当。

汤姆森对法庭说,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占据市场份额九成,它们的合约条文限制多,商家受掣肘。

商户付全球最高费用

加拿大商家接受信用卡购物,需付全球最高的费用。民众都不知道,这些费用去年提高消费成本50亿元。

汤姆森说,信用卡费可能比扣帐卡费高出50倍。Visa和万事达公司规定,商家不能向信用卡购物者收取额外费用,也不能区分贵宾卡收费,一般贵宾卡可收取两倍多的费用。

他指出,业者操纵信用卡系统,最富裕的消费者通常使用贵宾卡或超级贵宾卡,他们转嫁这些信用卡的高收费到非用家身上。

1间代表独立公司的团体投诉,怀疑信用卡公司操纵价格,竞争局随后将事件交给审裁庭处理。

信用卡公司通常按顾客消费额,向商户收取1.5%到3%的费用,但“禁止附加费”的原则,禁止商户增加附加费,抵消成本。

Visa和万事达公司是加拿大最大两个信用卡网络,2011年,两间公司处理的信用卡交易,占全部交易的92%以上,代表3,220多亿元的购物消费额。

由于商户投诉,竞争局在2009年展开调查。竞争局在2010年12月首次向法庭申请听证,认为信用卡公司违反《竞争法》(Competition Act)的稳定价格条款,该法规条文允许竞争审裁庭下禁令,阻止一些协议或合约影响价格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