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程序不当 不影响选举结果

加通社渥太华22日电/加拿大选举局(Canada Elections)目前正在一个可能是加拿大史无前例的听证会上做辩护,选举局首席选举事务官梅兰德(Marc Mayrand)表示,选举程序上存在不当不足以把选举结果推翻。

去年联邦大选期间,一名败北的多伦多怡陶碧谷(Etobicoke)选区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正试图推翻选区结果,因此梅兰德在一份事实陈述书上做出以上回应。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威纽斯基(Borys Wrzesnewskyj)声称,大选期间至少有181名选民被允许在怡陶碧谷中心(Etobicoke Centre)进行了不当投票并且这种事情发生不止一次。最后威纽斯基仅以26票之差输给联邦保守党的欧皮兹(Ted Opitz)。

2000年联邦国会在“加拿大选举法”(Canada Elections Act)加入的Part20法律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如果所在选区存在违规、欺诈、舞弊或非法行为并影响了选举结果,选举人和参选者寻求推翻选举结果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威纽斯基的案例听证会在23日召开,这也是首次应用以上法律条款。

不过,梅兰德指出,国会正打算谨慎应用这条法律条款,因为选举结果不会轻而易举便会被宣布无效。国会也意识到选举中出现管理和文书上的错误是很常见的,事实上也是无可避免的,只有出现重大错误时才会推翻选举结果。

威纽斯基的投诉主要围绕选民,他表示,部分选民的名字根本不在注册选民名单上,还有的选民没有相应身份证明便前来投票,这些选民都不能算做是合格的选民。威纽斯基还指出,其中一些选民没有正确填写表格、姓名、住址以及签字,因此令人质疑是否这些选民的投票算作合格。此外,还有数十名选民被允许投票但他们并不住在怡陶碧谷选区,更有五名选民在其中一个选举点出示注册选民证明后进行投票,接着还到其他选举点投出第二票。

然而,梅兰德在这份陈述书中指出,选民证明、身份证实以及其他程序要求都是为保障选举的安全和完整而设计。选民填写表格不当不应自动导致这些选票无效。

另外,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欧皮兹也在事实陈述书中表示,即便选举程序中出现问题,也不能假设那些问题选票都是投给了获胜的参选人。欧皮兹还分析说,威纽斯基投诉的很多例子都证明选民并非不合格,譬如如果没有居住在该选区而投票的选民,或许仅仅是走错了选举点,然而修正这个问题也并不困难,因为在同一座建筑中便有修正错误的选举点。他还指出,威纽斯基在选举期间还专门在房间里安排了自由党监视人监督投票,没有道理来怀疑选票的合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