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4/窃听无须令状 法官要求修法

加通社渥太华13日电/加拿大最高法院13日作出裁定,作废了联邦法律中准许警察在紧急情况下无需搜查令即可对人窃听的规定。

加拿大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一致同意取消警察的这个特殊权力。法官要求国会在一年内修改这个触犯了“宪章权利和自由”相关条款的法律。

13日的裁定源自发生在卑诗省列治文(Richmond)一起绑架案,有六名案犯在这个绑架案中遭定罪。六名案犯2006年2月绑架了李新(音译,Peter Li)、李新妻子潘珍妮(音译,Jenifer Pan)和郑晓(音译,Xiao Chang),他们后来被卑诗省最高法院分别判处10至18年的徒刑。

加拿大皇家骑警当年获悉这起绑架时,立即对这些人展开窃听,并在24小时之后补办了搜查令。

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在裁定中指出,警方触犯了宪章关于权利和自由的相关规定,但法官招用采纳了警方窃听得来的证据。

这种案件一般要在先通过省区上诉法院审理裁断之后才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但卑诗省检控官要求将此案直接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他的要求获得准许。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定书中指出,根据宪章第八节的规定,民众有免受无理的搜查或财物遭没收的权利和自由,如果警方想在没有搜查令情形下对人进行窃听,此事就必须透过国会修改法律来解决。

联邦司法部发言人13日说,政府将认真研究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定,以决定下一步如何走。加拿大皇家骑警没有对此事进行评论。

关于卑诗省当年的绑架案,三名被绑架人在支付了130万元的赎金之后获释,但这笔赎金至今没有下落。六名被定罪的案犯对一系列罪名提出上诉,他们的律师很可能会使用13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定,但此裁定对这些人的上诉案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窃听设备日新月异

星岛日报/随着科技的进步,窃听技术及设备日新月异,手机窃听器及隔墙窃听器,就是目前较为热卖的先进窃听装置。

目前的尖端窃听技术早已告别有线窃听的传统方式,已进入无线窃听技术主导的时代。互联网信息显示,目前在中国有一款热卖的美国产手机窃听器,使用者只要在该窃听设备上输入欲窃听手机的号码,当被窃听手机机主通话时,窃听设备的铃声会响起,提醒窃听者开始窃听。更为先进的是,如果窃听者暂时无法窃听,该设备会自动将对方的通话录音,供窃听者稍后播放。

中国制窃听手机价廉物美

该设备可同时窃听6条通讯线路,而且可拦截手机短讯,更具备全球卫星定位(GPS)功能,显示被窃听者所在位置。据称,该设备的售价仅1,000元人民币左右(约156.5加元)。

另一款日本制隔墙窃听器,使用者仅需将窃听探头抵住墙壁,旋转设备按钮直至听清楚隔壁室内的清晰通话声音即可。窃听者可戴上耳机窃听隔壁通话,更可连接录音设备记录对方通话。该设备在中国一家销售网站的标价为2,200元人民币(约344.3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