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8/715警察收入逾10万元上榜 布莱尔“通胀论”反驳质询

明报/针对近期公布的“阳光名单”(Sunshine List)上有2000多名市府公务员的年收入超过10万元,其中近三分之一是警察,多市警察总长布莱尔在上周四(5日)举行的警委会会议上受委员及公众质询,他反驳指10万元的标准已是16年前的事情,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现在的10万元仅等于当年的7.1万元。

不少公众的注意力近期因“阳光名单”的公布而转到多市警队上。名单显示,多市有2,025名市府属下公务员的年收入超过10万元,其中的715人是警察。

这700多人中,警察总长布莱尔的2011年的收入为32.9万元,副总长斯洛里(Peter Sloly)和德利(Kim Derry)两人的年收入分别为21.8万元和18.1万元,目前多市警队连警官带文职人员共8000多人。

除了总长这样的高级警官有收入较高,一些普通警员的收入也不低。在2,025人的名单中,有两位警员的年收入超过14.9万元,位列前60名之一。

警委会的会议文件显示,警察的收入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工资、加班费以及休假补偿和有偿公职(Paid Duty Earnings)等。加班费包括上法庭、超时工作以及临时召回参与行动等。例如在2011年,多伦多警方连续采取“反暴力干涉行动”,大批休假警员被临时召回加班工作。不过这些活动都得到省府的财政支持,加班费都由省府支付。

副市长霍利戴(Doug Holyday)表示,市府要求所有的市属部门都厉行节约。“我们一直要求所有的部门都检讨加班费的支付情况,将员工加班的情况减到最少,除非有必要否则不用加班,以减少加班费的开支。”

对此警队公共部主任普盖什(Mark Pugash)表示,警队早已?手削减开支,尤其是在加班费上削减的数额更多。

而警察总长布莱尔则表示,在衡量警察的收入水平时,应考虑到通货膨胀问题。因为10万元的标准,是16年前由当时的安省政府制订。现在的10万元,只相当于当年的7.1万元左右。现在许多警官的基本工资就已经超过了10万元,更不要说加上其他的加班费。

“所有的加班费用,都要经过管理层的仔细考核。2011年登榜的多市警察,比2010年要少,因为2009年在多市举行的G20峰会,有许多警员长时间加班。”

据统计,从1996年“阳光名单”首次公布以来,加拿大消费者指数已上涨了39.71%。以此衡量的话,当时的10万元标准等同于现在的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