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6/康尼:移民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康尼:移民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专家:移民趋势 人数减投资增
-没有退出机制 影响投资意愿


康尼:移民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世界日报/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指出,加国经济面临严重的劳力短缺,但现行移民系统却让许多新移民找不到工作或大材小用,令人相当沮丧。他强调,应终结“疯狂”的移民系统,未来将由雇主决定谁可移民,而非官员,且申请前就先取得专业规管机构的资格认证。

康尼日前接受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编辑部专访时表示,加拿大经济正面临严重的劳力短缺问题,但现行移民系统却让众多新移民找不到工作或是大材小用,让他非常沮丧。

他强调改革已刻不容缓,希望能在一年半内完成修法,届时技术移民申请人送件前,学经历须先获得国际组织或加拿大专业规管机构的认证,在新制度下,谁可移民是由雇主决定,而非政府官员。

在甄选符合移民资格者方面,他认为雇主会做得比消极的官僚体系更好。现在是停止“疯狂”移民系统的时候。

他并为移民部将28万笔移民积案作废的措施辩护,强调在开创21世纪新移民系统前,首先要清理堆积如山的积案。他说,政府可以继续采取渐进式做法清理积案,这样要等到2018年才能将积案减至可接受范围,但将积案直接作废,18个月内即可奏效。

尽管措施严厉,但康尼重申此举合法,也是让移民系统恢复常轨的必要方式。

专家忧新兴国家移民恐遭排除

移民辅助机构Maytree基金会主席欧米德娃(Ratna Omidvar)认为,改革移民系统是很好的主意,只是来得有点迟。她说康尼想像中的移民系统早在10年前就该实施。

但她担心新系统过度要求语言能力,可能将加拿大最迫切需要的新兴国家移民排除在外。此外,政府致力于追求完美的移民系统,却可能遗忘那些已经抵埠,尚在挣扎奋斗的新移民。她呼吁,政府应投注更多资源在实习、顾问指导(mentoring)及职业培训等。

专家:移民趋势 人数减投资增

世界日报记者葛健生多伦多报导/对于联邦投资移民的资金,未来可能要改为“永久的、持续的”留在加国,5日有移民顾问指出,加国移民政策善变,影响所及不仅是申请者权益,政府的信任度恐遭质疑;另有移民顾问认为,政府此举意在减少投资移民人数、增多投资额度,不论移民政策如何调整,2008年国会通过的C-50移民法修正案,早已赋予联邦移民部长该项特别权限。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是于4日参加一项大多地区华裔与南亚裔商界举办的午餐会中透露,目前联邦投资移民将80万元投资交给联邦政府,5年2个月后即可将80万元无息还给投资移民;但现今政府考虑,要让80万元资金“永久的、持续的”留在加拿大,该项构想预定自2012年下半年起,在听取商界意见后作最终决定。

对于该项投资移民可能作出的改变,加华移民留学中心副总裁吴冰便指出,其实2008年国会通过的C-50移民法修正案,便已赋予移民部长该项权力,因此在法律上应不致有争议。

回顾2008年4月14日,国会通过C-50移民法修正案,使联邦移民部长有权限制或减少已经由国会通过的移民配额人数,也有权力停止或暂时停止实施某一个项目的移民政策,以有效清除移民积案。

此外,吴冰认为,移民部此举意在重视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由于资金要永远留在加国,因此令投资移民特别珍视加国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身分,同时意味未来的投资移民必定是更大的企业家,能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形成的经济效益更大。

由于目前联邦投资移民半数以上均来自中国,吴冰指出,如未来投资移民资金要永久性地的留在加国,恐对来自中国的投资移民形成很大的打击。

顺达投资移民集团总裁江文珊则指出,移民积案严重,联邦政府设法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固然善意,但过程太过草率,政府政策反覆多变,令移民申请者无所适从,也造成政策不稳的印象。

江文珊表示,2011年7月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宣布实行配额制,全球700个配额在开放申请当日半天内即额满。就在2012年6月30日限额政策到期、将重开大门之际,移民部长康尼却表示目前的80万加元投资额要求太低,对加国意义不大,这势必影响中国投资移民至加国的意愿。

此外,如同日前移民部表示,28万份联邦技术移民申请案将被退回,江文珊认为,这不只是退费问题,而是关系政府信任度的问题。

江文珊说,从近来各项迹象显示,未来投资移民的投资额要求可能会大幅度提高,但在提高之际,政府应提供稳定的方向,勿令人有善变印象,否则只会将移民推向其他国家。

没有退出机制 影响投资意愿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温哥华报导/移民部考虑要求投资移民将其投资金额“永久”、“持续”的留在本地,对加拿大经济做出更大贡献。移民律师钱路认为,任何投资一定要有“退出机制”,否则窒碍难行且不合情理。他说,移民部应是想拉长投资期限,但应考虑其他国家竞争,以免影响投资意愿。

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日前对华裔和南亚裔商界人士演说时透露,有意要求投资移民将其投资基金“永久”、“持续”的留在加拿大,让投资移民对加拿大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对此移民律师钱路表示,商业投资没有所谓的“永久性”,更何况是对政府的投资,任何投资一定要有“退出机制”,否则窒碍难行,更不合情理。

他认为,移民部用意可能是想拉长投资移民的投资期限,这在技术上很容易做到,但必须考虑其他国家的竞争,特别是美国。

钱路指出,目前加拿大投资移民投资额80万元,期限五年两个月,对中国投资移民申请人而言,计算贷款利息后的总成本约20余万元,相较50万元资金投入无保障私人企业的美国投资移民,仍具竞争力。

一旦加拿大要求投资期限长于五年,甚至永久,将严重冲击中国投资移民申请意愿。

当被问到移民部可不可能要求投资移民者将资金留在加拿大,不能汇往他处时,钱路表示,任何自由国家都不会用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自由处分财产的权利,他不认为移民部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