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4/难民申请审批有如“命运的赌博”

难民申请审批有如“命运的赌博”

星岛日报/资深移民顾问罗宾昨日傍晚出席A1中文电台(AM1540)国语节目“都市热线”时表示,他对约克大学奥斯古德(Osgoode)法学院助理教授雷哈格(Sean Rehaag)就联邦移民和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IRB)去年审理的难民申请情况的研究报告结果并不感到惊奇。他举例说,就算两个完全相同的申请个案,它的成功与失败关键要看案件落到哪个审裁官手上,这就像“命运的赌博”,人为的因素在某些时候起到很大的作用。

对于雷哈格在研究报告中提及的麦史温尼(Daniel McSweeney)在2011年负责裁决的127起难民申请案中无一获得接受批准,擅长打难民上诉官司的罗宾称去年6月他曾在一宗难民被拒上诉案中,就麦史温尼审理出现的法律不公平性打到联邦上诉庭,直面挑战麦史温尼。

罗宾在节目中声称一位原国籍中国,后成为贝里斯(Belize)公民的徐先生,抵达加拿大后于三年前找到他们寻求协助申报难民。罗宾说当时他接手这个案子时非常同情徐先生一家的遭遇。他称以他从业十多年的经验,徐先生一家应该受到加拿大的保护。因为当徐先生他们拿到加拿大的临时签证准备出发时,徐太太却被匪徒打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女儿被打瞎一只眼睛,儿子身体背后还有四处枪伤。罗宾称在聆讯时,由于徐先生这段惨痛的经历终身难忘,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他在叙述过程中谈及一些时间地点出现混淆,麦史温尼质疑他为何不到当地的警察局去报案,也没有提供报案的证据,及就徐太太的死亡提出疑点,然后拒批了徐先生一家的申请。罗宾称案子一直打到联邦法庭,他们还搜集了麦史温尼在2010年拒批了所有由他审理的难民申请案这个情况。罗宾说在联邦上诉庭上他代徐先生除了向法官递交大量的证据证明徐先生一家受到恐吓和迫害,需要寻求保护外,还就聆讯中法律的不公平性提出了申诉,该案最终被发还重新聆讯。

难民审批存在漏洞

罗宾说徐先生一家的遭遇正好说明加拿大难民审批系统的漏洞确实存在。一些俗称为“移民法官”的联邦移民和难民审裁官,在审理聆讯中把握的审核尺度并不一致,加上这些审裁官在成为“法官”前,并非从事法律工作,包括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上诉法官。由于他们的工作是合同制,先签四到五年合同,之后如果获得继续聘用可再续签,这个体制造成当某个党成为执政党时,则在聘用这些委员时难免带有执政党的色彩。

罗宾称根据他的经验判断,过往十多年来,华裔难民申请者获批率大概在45%左右。但这两年开始明显看到华裔获批率一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委员认为中国的人权记录在进步,但本国以及西方的媒体并不是这样认为,这是矛盾的。罗宾说他不赞同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中的一些委员在聆讯审理时,对中国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看法。他说对于来自中国的移民都清楚,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不存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法律。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法官根据区域的不同作出的判决也不同,这种按区域划分标准等同因肤色不同而执法,是不公平的。

C-31法案两大不足之处

对于移民部正着手改革难民审批系统,并会在今年6月在国会有望通过C-31法案,罗宾认为移民部提出的这个法案存在两大不足之处。

一是设立“安全国家”名单,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处理各自不同的难民个案,对申请者不公平,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二是将申请处理时间缩短到数十天,缺乏技术操作性。因为难民法与刑法有着明显的不同。刑法案件中,检控方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犯法,法官不作出最后的判决,被告是无罪的;但难民申请者在聆讯中有责任证明自己的遭遇具有“可信度”(Credibility),要合乎逻辑。

但事实上,不同人的遭遇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需要透过不同的部门取得证据来证明逻辑性的存在,这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难以做到。而用“一刀切”判断不同逻辑的合理与不合理,也是不科学的。罗宾称他对移民部的这个改革效果并不看好。

难民审核成功率差异大 有审裁官一年“零”批准

星岛日报/约克大学一名法律系副教授透过《知情法》,取得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2011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难民局审批难民申请个案时存在极大差异,有审裁官批准了77.8%个案,亦有审裁员批准的个案是“零”。有曾任加拿大移民部法官的主审法官认为,审裁员批准与否,相信与申请人原居地、当地政治环境及种族问题有关。

约克大学奥斯古法学院副教授雷哈格(Sean Rehaag),透过《知情法》取得移民及难民局(IRB)2011年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于2007年加入移民及难民局的审裁员麦史温尼(Daniel McSweeney),在首年经他处理的申请个案批准率有42.7%,然后逐年减少,至2011年更是“零批准”。

另一位审裁员麦比安(David McBean)在2011年审理的108个个案中,有两宗获得批准,在2008年至2010年经他审理的169个个案全部被拒绝。

两审裁员合格率近八成

另有一名审裁员科天(Jacques Fortin)在去年审理的269个个案的获批准率达81.3%;审裁员胡曼(Harriet Wolman)审理的189宗个案,获批准率则有77.8%。

雷哈格副教授分析结果,与他根据2006年至2010年数据分析,并于去年发表的情况相约,显示移民及难民局在审批难民申请个案时存在差异。

曾担任加拿大移民部前主审法官、现为加拿大顺达投资移民集团执行副总的江文珊表示,裁审员对难民申请核准有极大差距,主要在于难民申请人的原居地不同,加上当地政治环境,或种族问题等,成为难民申请人成功与否的主要关键因素。

未列明申请人来源地

江文珊昨晚接受本报记者时表示,如果该份分析没有列明每名裁审员处理的个案,申请人是来自哪些地区及国家,就很难指摘移民及难民局在核准难民申请个案出现存在极大偏差。

江文珊解释表示,其实难民局审裁员决定一份难民申请个案批准或拒绝,主要是取决于申请人来自哪个国家,地区及申请人个人背景。另外,难民申请者原居地的国情,政治气候,有没有内战,人权及种族情况等,都是重要的参考因素。所以每名审裁员审核每个个案时,亦会因应申请人背景,批准与否不是审裁员的问题,而是基于申请者原居地背景因素而定。

江文珊表示,例如来自南亚地区、南美洲、非洲、中东等的难民申请,通常都会较易获得批准。但反过来说,如果难民申请是来自美国,就应该很难获得批准。

移民顾问:有难民法官存偏见 华裔难民申请九成被拒

明报/对于不同的难民法官的难民申请批准率相差很大,有些批准率达八成以上,有些郤低至零,有难民申请专业人士及争取难民权益的活跃分子认为,各难民法官的质素良莠不齐,有难民法官带种族歧视,对华人申请者的拒绝率达九成多,移民及难民局应改为1个独立、自我管制的机构,不受政府影响。评论者指移民及难民局应变成独立机构,也不应由政府委派法官职位。

多伦多移民顾问林达敏说,行内人都知道,难民法官审批率相差很大,由于法官具酌情权。但不幸之处,是有些法官对中国人有特别偏见。他见过有法官于聆讯时,似乎不愿聆听申请人申诉。他知道某一法官,对华人申请者的拒绝率达九成多。

他指出,法官的另一些问题,是他们对不少国家的状况了解不深,例如10多年前巴拿马发生排华事件,不少华商店铺被抢劫及放火。但加国难民局法官会对来自巴拿马的华人难民申请人说,他从未听见过巴拿马出现排华问题,又指传媒并无报道,跟便拒绝了其申请。

他说,另1方面,来自中国的难民申请者,大多以3个理由作出申请:(1)法轮功成员被中国政府迫害;(2)被中国政府1胎制迫害;(3)因参与家庭教会而被迫害等。

他表示,问题是有时来自中国的难民申请者,若他们说出其真正被迫害的理由,法官可能完全不明白,故他们索性选择上述其中1项理由。

林达敏感到,加国政府于近1年,对难民申请变得严峻,有时他们被判败诉后便立即被遣返。

多伦多难民服务中心Romero House主管拉迪(Mary Jo Ledd)说,她为难民申请者服务了20年,期间也出席过数以百计的难民申请聆讯。她发现难民法官良莠不齐,一些非常精明,但一些则很差,令到难民申请变成买彩票。

加拿大难民委员会总干事施罗普希尔(Rob Shropshire)认为,一些法官是由于其政治倾向而获得法官工作,不是通过正常招聘而获职,故良莠不齐。

倡难民局改为独立机构

他认为,移民及难民局应变成1个独立、自我管制的机构,不受政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