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8/若公众安全受威胁 情报局可用刑求情报

未经讨论改变立场惹关注

(渥太华7日加新社电)联邦政府已指示加拿大保安情报局,在公众安全受威胁的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或因刑求得来的情报。

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Canada)立即指摘保守党政府,指刑求情报“在司法系统无立足之地”。自由党和新民主党周二也在众议院发炮,要求政府解释。保守党政府已改变以前的立场,它一度坚称,如果情报来源有任何污点,保安情报局都不应使用。

但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已悄悄的告诉保安情报局,政府希望它能“将保护生命和财产放在第一位”。

加新社透过《资料索取法》,取得2010年12月的两页公安部长指令,得悉联邦政府已改变立场。

文件是2009年5月的部长令续篇,原来的部长令指示保安情报局,不得使用明知刑求情报,并有措施甄别这种信息。

最新的指令则说,“在特殊情况下”,生命或公众安全受威胁,紧急事态可能需要机构“与相关机构互通当时最完整的信息,包括外国机构可能通过刑讯、施虐手段取得的情报”。

包括施虐手段取得情报

在这种罕见情况之下,不一定有办法确定外国机构索取信息的方法,只因信息来源不明,就不使用信息,可能代表“不可接受的公安风险”。

部长指令也说,“根据加拿大法律义务”,保安情报局主管或行动副主管,最终决定是否调查和分析这些可疑信息。它也说,如果决定采取这种信息,就要告知部长。

保守党政府改变有关刑求情报的指示,联邦自由党临时领袖李博(Bob Rae)表示关注。

他说,部长指令未经真正讨论,“加拿大法律清楚申明,刑求情报首先不可靠,其次不能容许”。李博表示,他关注的是,这样的指令下发,却“未与国民讨论后果”。

新民主党司法评议员哈里斯(Jack Harris),批评政府将加拿大带下水,制造刑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