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2/申诉专员吁多市订《公共服务法》

分清和规管官员议员职责角色

明报/多市申诉专员克琳(Flona Crean)昨天指,现时规管市府官员、议员行为的法规不够“牙力”,建议多伦多市府向省府要求,订立多市《公共服务法》,以便分清和规管市府官员、议员的职责和角色,更好地行使管治责任。

她表示,6年前省府向多伦多市府放权的新版《多伦多城市法》, 本来考虑加入这个多伦多城市公共服务法的,但之后没有再继续考虑。但据她观察,多伦多市府对这样一个法律的需求相当迫切。

她表示,现在有关市府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缺乏清晰,有一些含糊的地方。虽然有许多政策和指引,但缺乏一个基本的法律架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现在已经有关于利益冲突、举报方面的政策,这是好的开头,但这些政策没有实际制约。“多伦多需要一个更加完全的规定系统”。

这样一个立法,可确保多伦多市府保持一个非党派、专业、公正和有效的行政系统,更好地为公正和市议会服务。

她指出,在缺乏一个规则明确的环境下,面对议员,市府官员常常不敢畅所欲言,生怕自己的意见不可靠,或有越位之嫌。而这将影响到市议会做决定的质素。

申诉专员办公室2011年共接获1475宗投诉。投诉问题最多依次是:交流障碍、服务不佳、决定有问题、无法预计的执法行为,以及无理由的拖延。遭投诉最多部门依次是:多伦多社区房屋公司、牌照和标准、财务收入、交通运输、公园和康乐部门。

在申诉专员的年度报告中,克琳还建议市府应适当培训市府官员,因为在她的办公室调查中,可以发现有些时候市府官员未受合适培训就获得升迁,或者他们没有获得经常性的培训以便更新他们的专业技能。她表示,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培训费用经常被削减。市府今年就削减了12万元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