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7/安省养老院日渐增加 监管规定草案今出笼

星岛日报/安省有700家养老院并日渐增加,省府计划用突击检查及立即回应耆老受虐或漠视的投诉加以监管。

近40,000名尚能独立生活的耆老住在私营的出租居所,但省府迄今还未监管该行业。

《星报》近10年的调查发现,从长期护理院到养老院的形形色色耆老居所充斥虐待、环境肮脏、性侵犯、膳食缺乏营养等弊端。

省府在2010年引进养老院法案,周五要公布执行规定草案。

根据法案,新的养老院监管局(Retirement Homes Regulatory Authority,RHRA)将负责调查,并有发放执照、判处罚款及吊销执照的权力。耆老服务厅厅长谢菲尔说,希望养老院的经营者记住,任何人都会要求年长亲人受到尊重及良好照顾。

批评者指出,养老院法案寄望于业者自我监管,是根本的漏洞。但省府反驳说,RHRA的操守准则需要政府批准,并有独立官员评估法案执行情况。

耆老服务厅发言人指出,政府将编列750万元预算推动法案,尔后就要透过向业者收费自给自足。谢菲尔说,执行规定包括强制举报虐待、立即调查投诉及公布求助热线号码等。

新民主党省议员姬莲娜丝(France Gelinas)对法案花费多年功夫,但提出的92项修正意见有91项被拒。她说,《星报》记者揭发了营利养老院的弊端,通过的法案却让他们自我监管,如何能够保护耆老?再多的规定都不能挽救有漏洞的法案。

安省卫生联盟的梅拉(Natalie Mehra)表示同意说,监管单位由业者主宰,强制举报就有问题,无法信任此种程序。

养老院跟长期护理院不同,后者由卫生厅发放执照并资助。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