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9/办入籍未待批即回流 申请被拒要再住3年

明报/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对不少移民来说,是“移民监”的最后一步,以为苦等至少3年后,一递申请即恢复“自由身”,不愿再等平均达19个月的审批而立刻回流。不过移民部指,若申请人计划离开加国持续两周以上,就应通知移民部,否则若因信息不畅通,令其无法及时处理,可导致入籍申请被拒,甚至被要求重新计算居住期限。有华裔移民向本报表示,身边有朋友曾因此被质疑“无诚意”成为加拿大人,被要求再住满3年才能入籍。

离加逾两周应通知移民部

为避免每5年要满足住满2年的居住要求,还要等待大半年才能换领到枫叶卡的情况,不少永久居民选择一次过坐完“移民监”,在住满3年后即申请入籍,以便从此不再受到居住时间限制,能够自由来去。

由于移民部法官对入籍要求愈来愈严格执行,曾有申请者因居住时间尚欠数十天而被拒,不少华裔移民待完全住满期限,甚至多住一个月后才递交入籍申请,以为便可“高枕无忧”,甚至卖屋回流,委托朋友收信,只待申请获批后,再回来参加入籍考试及“唱歌”后,即可取得加国公民身分,取得护照后便“海阔天空”。

不过,移民部发言人希克顿(Caroline Hickton)指出,在处理入籍申请的过程中,其实不时会发生需要补充证明身分或在加居住的文件、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各种情况,需要联络申请人,在此期间,如果申请人更改了地址,或是准备离开加拿大连续两个星期以上,都应该通知移民部或是加拿大签证处,否则如果申请人无法及时回覆,或是移民部未能在期限内收到补交的资料,都有可能导致入籍申请失败。

希克顿表示,如果是因为未向移民部提交足够证明满足居住要求的文件,而导致入籍申请被拒,申请人完全有可能被要求重新开始计算居住加拿大期限。

华裔移民取护照后始敢离境

刚刚成功拿到加拿大护照的华裔移民陈小姐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与身在中国的男友两地相隔,原本打算一递交入籍申请即回国团聚,但是在听到有朋友因为类似行径被移民部发现,被质疑无诚意成为加拿大人,而要求他重新住满3年才能入籍的“可怕经历”后,她也改变主意,决定继续留守加拿大,直到最近入籍完成才敢离开。

陈小姐指,她4年多前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在大学期间结识男友,由于男友持学生签证,并无意留加工作,一毕业即已回流,而她本人则打算提交入籍申请后就回国。

不过,陈小姐说,在即将递表前,听闻了一些身边朋友入籍的亲身经历,比如有人递表回流后,因未能及时收到补递资料的通知,超过期限后申请被拒,虽然之后返回加拿大提起上诉,称自己住满法定期限,应予以入籍,但法官以其申请公民后即离开,生活重心完全在海外,并无意成为加拿大人为由拒绝,当他反覆强调自己有诚意时。法官最后指出,若真有诚意就请再住满3年。

陈小姐表示,仔细考虑后,觉得难以承受可能要再住3年的最坏结果,决定不敢冒险,老老实实留在加拿大,直到拿到护照,才能放心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