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5/领养孩子可速获批父母假

联邦修订EI申请条件 鼓励家庭领养

明报/联邦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昨天宣布,联邦政府已对现行的就业保险(EI)计划中关于父母假(parental benefits)的申请条件进行了修订,从而使那些致力于领养孩子的加拿大家长可有资格尽快享受最长为35周的父母假。

就业保险计划中的父母假,是提供给那些因照顾自己的新生婴儿或新领养的孩子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加拿大家长(父亲或母亲均可),他们可享受最长为35周的父母假,并在此期间领取就业保险金。

旧制须领养申请获批方能申请父母假

而在联邦政府对现行的就业保险计划中关于父母假的申请条件进行修订之前,计划领养孩子的加拿大家长必须向所在省份或地区的法院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方能在获批后符合申请父母假的资格。

修订后的父母假申请条件更加灵活,计划领养孩子的加拿大家长如能证明他们致力于领养孩子,且该名孩子已经与其共同生活,从孩子被寄养的那一天开始,这些家长便有资格享受最长为35周的父母假。

范茵丽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会上指出,联邦政府已经认识到,加国各省和地区有不同的领养儿童的计划,联邦政府对就业保险计划中关于父母假的申请条件进行了修订,使父母假的申请条件更加灵活,令那些致力于领养孩子的加拿大家长可有资格尽快享受父母假。

她说∶“我们为加拿大的家庭提供援助,将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从而确保他们尽快在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中生活。”

来自安省伦敦的安德森(Mike Anderson)和妻子在2010年2月的家庭日正式迎接了一名家庭新成员的到来,他就是刚出世不久的男婴卡特(Carter)。当时的卡特体重只有5磅,他成为安德森夫妇正式领养的孩子。

卡特在安德森夫妇的精心照顾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他即将在本周六迎来2岁生日。安德森夫妇曾经从去年6月起照顾另一名寄养在他们家的女婴,并考虑正式领养该名女婴,以便让儿子卡特有一个妹妹作伴。

申请父母假被拒 双职家庭放弃领养

但是,因安德森的妻子在申请父母假时被拒,夫妻俩需要双双外出工作方能应付家庭开支,无奈之下不得不放弃了领养女婴的计划。

安德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像他们这样的双职工家庭,如果联邦政府不对父母假的申请条件进行修订,是没有经济能力再领养一个孩子的。

而现在,他们夫妇俩已考虑在未来再领养一个孩子,为儿子卡特添一个弟弟或妹妹。

对此,联邦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长范茵丽表示,对于那些有意领养孩子,但受到经济状况限制的加拿大家长而言,修订后的父母假申请条件可为他们提供经济帮助,并鼓励更多的加拿大家长加入养父母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