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7/上网被跟踪 加人多懵然

联邦隐私专员发新指引 斥广告攻势越界

明报/根据联邦隐私专员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t)最新推出的互联网行为广告指引,广告商在发动有针对性的网上广告攻势时,必须向加拿大人公开他们的做法,并使人们在被跟踪时可以容易地表示拒绝。

与此同时,上述最新推出的指引还限制互联网行为广告对儿童进行跟踪,以及使用人们无法关闭的网上跟踪技术。

斯托达特日前在多伦多出席一个广告界的会议时明确指出,就目前的互联网行为广告而言,遵守上述最新推出的指引,意味不可使用网页臭虫(web bugs)或网络信标(web beacons),不可使用超级小型文字档案(super cookies),以及任何网络用户无法察觉以及无法避开的全新网上跟踪技术。

她表示:“如果人们无法对于广告商使用网上跟踪技术说‘不’,那么,广告界就不应使用网上跟踪技术来发动有针对性的网上广告攻势。”

斯托达特在谈及推出上述互联网行为广告指引的原因时表示,互联网行为广告的现行做法已经越界,她对于加拿大人的隐私权总是不被尊重深感忧虑。

对于很多加拿大人并不知道他们在网上被跟踪,斯托达特并不感到惊讶,因为人们通常不得不阅读长篇大论的隐私条例,方才能在末尾找到相关信息。她强调说,关于互联网行为广告的信息必须清晰、明显及容易被人们理解。

除此之外,上述最新推出的指引还限制互联网行为广告对儿童进行跟踪,包括避免故意地跟踪儿童以及跟踪那些以儿童为对象的网站。上述指引还要求广告商避免收集私人的敏感信息,例如个人的健康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