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加奥委会宣布:奥运奖牌得主教练可获奖金

明报/继加国运动员于奥运中获奖牌时可获得奖金后,加拿大奥运委员会(COC)宣布,现在连奥运奖牌得主的教练也可获奖金。

由明年在英国伦敦市举行的奥运开始,加国金牌选手的教练可获1万元奖金,银牌及铜牌选手的教练则分别获7,500元及5,000元。该款额是奖牌选手获得的一半,金、银、铜牌选手分别可获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

加拿大奥运委员主席亚布特(Marcel Aubut,图)表示,教练对选手的参赛计划、准备及比赛表现提供支柱,选手由开始接受训练至踏足奥运比赛,都要教练的指导。本国应尽力挽留好教练,故应对他们的努力作出奖励。

著名韵律泳教练莎芙(Julie Sauv)赞同COC上述的宣布,她指教练通常是幕后工作,奖励是对教练的工作作出承认。

COC也会成立专责小组,认定一些优秀的教练,提高他们的知名道。设立的认可计划,将于下屇奥运及泛美运动会中,除嘉奖获得奖牌的选手之外,也会嘉奖其教练。

于明年英国伦敦市举行的奥运中,更将推出另一项认可计划,由选手及全国体育联会(National Sport Federation)选出应获奖的教练,同时可选择将奖金分给多名教练。

COC通过“优秀运动员基金”(Athlete Excellence Fund),于2008年北京奥运时向加国得奖牌选手共派发51.5万元奖金,再于2010年温哥华市冬季奥运中派出170万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