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3/有外判没监察难禁垃圾收集商违约

明报/对于多市政府将央街以西的垃圾收集工作外判,多伦多环保联盟(Toronto Environment Alliance)提醒市议员在未有妥善的监督工作下,该外判计划将会危害到环保目标及垃圾分流比率。

联盟废弃物活动发言人艾尔弗雷德(Emily Alfred)表示,外判收集垃圾服务将令市府难以有效监督外判商处理垃圾的方法。

她指出,外判合约的内容细节,以及处理垃圾的标准非常重要,即使有严格的合约条文,但若未有人员紧密地监督,取缔及发出罚单,亦是徒劳无功。

她列举出例子,指出多市、大多区内过往便有外判收集垃圾服务危害到垃圾分流比率。

她引用2007年多市审计长报告,指出收集垃圾合约内缺乏取缔行动,职员提出的罚单数目并不足够。

她又说2009年监督工作亦年现漏洞,一名外判商把有机废物送往堆填区,直至一名新闻记者跟踪垃圾车到美国密歇根州,才揭发外判商不当的处理方法。

另外,两年前约克区亦发生过区域政府与外判商就合约内细节出现争拗时,外判商竟把废物循还物料送到堆填区。

艾尔弗雷德续表示,大家都见过外判商违反合约,亦有就合约细节闹过纠纷,而市府职员根本没有足够的资源作出有效的监督,确保外判商履行合约,确保市府批出的合约是物有所值。

今年5月多市市议会表决通过,所有外判收集垃圾合约,都要明确汇报垃圾分流比率,以及达到市府要求的标准,但是市府却未有明确表明会投放多少资源在监督央街以西的外判收集垃圾服务。

她强调,在缺乏职员和合适的预算下,难以确保外判商履行合约内的条款,这样只会把垃圾分流比率计划和环保置于不利。

联盟促请市议会在通过央街以西的外判收集垃圾服务前,先要求职员就监督外判商的过程和步骤,涉及费用和具体细节,以及取缔和监督方法提供详细资料。

20111024/收垃圾外判投标敲定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多伦多市议会如果在周一开始的两天会议中批准招标结果,央街以西从明年起就会由私营公司收垃圾。

副市长荷礼狄说,怡陶碧谷多年来由私营公司收垃圾并证明可行,难以反对将合约批给GFL Environental East Corporation。市府未削减服务,也是提高效率的节约方式,正是他们要做的事。市府职员指拟议的7年合约可节省7,840万元公帑,每年为1,120万元,不过市内收集垃圾工人的工会一直坚持反对立场。

至于禁翅问题,荷礼狄说希望由别的城市开头。他不赞成任何人割下鱼鳍后,将鲨鱼丢回海中的野蛮行为,但多伦多为何要卷入必然会出现的官司?

荷礼狄认为,市议会应回应申诉专员基尔(Fiona Crean)的报告,处理市府经常驳回市民索偿申请的问题。他说,最令人困扰的是市府未经调查就拒绝索偿,民众应该获得公平对待,尽责调查不能缺少。

市议会还讨论明年7月22日将DVP及嘉甸拿快速道封路12小时以举行铁人三项全能赛提议,预计会逾千人参加骑车40公里、野外跑10公里及游泳1.5公里的赛事。

另一项议程是辩论对搬运公司发执照,保护公众免于剥削的问题。多伦多警队探员胡珀(Kevin Hooper)指出,一家士嘉堡搬运公司在去年的Project Overhaul行动甚至被控勒索的罪名。

不过市府要经省府同意,才能发执照管理搬运公司。

资料来源:星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