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0/藏鱼翅罚款比毒品高得多 华商会轰牌照委会

藏毒罚千元 藏鱼翅罚10万

明报/多伦多市府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上周四通过禁售鱼翅的附例动议之后,遭到多伦多华商会的强烈反对,该会认为该附例令到藏有鱼翅的罚款比藏有毒品高得多,不合情理,呼吁市民将有关禁售鱼翅的种种疑问向所属选区的市议员查询。

多伦多华商会昨表示,明年这时候,如果你家中藏有鱼翅被查到,就会被罚5,000元,如再被查到就罚2.5万元 ,第三次查到罚款高达10万元,但是在加拿大藏毒才罚1,000元。指该法规不符比例。该会问:难道传统经营鱼翅生意的商家罪孽深于毒贩,食鱼翅者形同吸毒者?

该会称他们一贯支持生态环保运动,但坚决反对高举环保大旗,却违反加拿大法律精神及民主议事制度的行为。同时,呼吁社会看清禁鱼翅动议真相,还原客观事实。

多伦多华商会指他们一直认为多伦多禁鱼翅动议法理不清,事证不明,但上周牌照及标准委员会还是执意通过动议,并将提交下周市议会表决。

该会称,鱼翅消费在多市并非是很大影响民生的问题,而且该会一贯支持环保运动,但为何坚持反对禁鱼翅动议?该会针对的是动议的法理及内容,以及议事的公平,这才是关乎整个华人社会形象及整个社会民主价值的大事。

自动议之初,倡议禁鱼翅的议员对加拿大捕鲨业及本地非常普及的鲨鱼食品现况茫然无知,不作调查就轻率提案,对市政管理难以真正负责。其后,再罔顾事实粗鲁处理议案法理问题,只求一味快速狠手禁鱼翅,包括对商家处理库存鱼翅的宽限期,多伦多华人餐馆及海味铺林立的城市,华商会在谘询商家后建议给予两年时间宽限,但动议只给予不到一年时间。

更甚者,上周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中有议员还提出两个月的宽限期,这比已禁鱼翅的密西沙加市及美国加州都要短很多。他们不禁要问,这是为环保生态,还是不理事由,为禁而禁以争政治形象?

多伦多华商会续称,该会已多番公示禁鱼翅动议不合情理事实,但在市政辩论中并没有得到公平的发言机会,包括提出的关键问题也未得到任何合理答覆,这是有违于民主议事程序的做法。在多市议会将最后表决禁鱼翅议案之时,多伦多华商会要求很简单,即是希望市议会在表决之前理清动议令人疑惑的诸多问题:

加拿大是否是全球主要合法捕鲨大国?加国新鲜和冰鲜的鲨鱼肉进出口世界各地的重量每年是以逾千吨计,单单废弃鱼翅是否环保?

地区性而非全国性的禁售禁食是否公平?查禁“藏有”鱼翅是否超越市政执法能力及权限?鱼翅仅占整条鲨鱼价值的5%。鲨鱼皮可以制革;肉可食用,骨、肝、油脂可以制药、健康食品及化妆品,废弃鱼翅合理吗?

多伦多炸鱼薯条、鲨鱼排、鲨鱼健康食品、化妆品等市场畅销,唯独鱼翅属非法,这合理吗?

多伦多华商会呼吁市民能将这些疑问于下周二(24日)市议会前提交各区市议员,让所有人在解答这些问题中理清真相事实,并在市议会最后议决中做出公平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