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促严禁行人道踏单车
-警或“翻案”提刑事检控
-受害人宜先开索偿档案
-网民评论单车撞死路人
单车客撞死人罚款3.75元 死者家属促严禁行人道踏单车
星岛日报/74岁的冈本(Nobu Okamoto)离世前数天瘫痪在多伦多西区医院(Toronto Western Hospital)的病床上,不能言语,视力尽失,令伴在床边的亲人心痛如绞。
他35岁儿子布赖恩(Brian Okamoto)不停在他耳边低语:“我爱你”,31岁女儿卡伦(Karen)将收音机开着,让热爱棒球的父亲可以听到蓝鸟队(Blue Jays)在球场上比赛。育有3名子女的冈本周一与世长辞。数星期前他在森蒂纳尔路(Sentinel Rd.)附近的芬治大道西(Finch Ave.W.)走着,准备前往银行,却遭一名33岁单车客撞到,后者被指在北约克(North York)地区行人路上踏单车,罚款3.75元。
布赖恩和妹妹卡伦周三早上来到父亲被单车撞倒的现场献上花束。在子女口中的冈本是一位疼爱子女又爱说笑话的好父亲。布赖恩表示,家人哀痛之情难以形容,母亲受到的打击尤其严重,他兄妹俩只能尽量尝试表现坚强。
老翁被撞重伤不治
警方表示,事发8月4日早上10时15分左右,冈本被撞后,头部受伤,右边身多处擦伤。家人表示,冈本头颅骨破裂,肩膀脱臼以及内出血。有关部门已完成验尸程序。根据警方的报告,该名单车客事后留在现场,显得忧心惴惴和后悔。冈本的子女表示,因为父亲去世,调查人员正研究控告该名单车客。31分局高级警长吉福尔(Staff Sgt.Leah Gilfoy)未能证实此事。
上月份,一名49岁单车客将一名56岁女子撞倒行人路上,令她头颅骨破裂。警方根据高速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控告该名单车客不小心驾驶,罚款400元。驾车人士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会被落案控以危险驾驶刑事罪,但控罪仅适用于驾驶汽车人士。
布赖恩表示,在森蒂纳尔路(Sentinel Rd.)和托伯莫里径(Tobemory Dr.)之间的芬治大道西(Finch Ave.W.)行人路,经常有单车客和行人争路。由于该处是斜坡,意味西行的单车客往往会加速前行。他兄妹俩周三来到事发地点,多次要踏上行人路旁的草地,避开迎面而来的单车客。布赖恩表示,尝试不再为此发怒,但目睹这情景仍愤懑难平。
冈本不爱交际,最爱在湖滨闲步和到图书馆阅报。他子女今次决定打破缄默,让公众知道在行人道踏单车的危险。布赖恩认为当局必须加强执法。他经常在市中心踏单车,险象横生的场面随处可见。他最近联络市议员柏鲁萨(Anthony Perruzza),跟对方谈及其父被撞后不治事件,要求增加单车径提高安全。
冈本的家人可以选择循民事途径控告该名单车客,但布赖恩表示,家人此刻仍然在极度沉痛中,未有想及其他问题。
法律改革步伐缓慢
假如意外是在市区发生,罚款会是90元,原因是六市合并虽已超过10年,但各区附例仍然不同。安大略安全联盟(Ontario Safety League)主席帕特逊(Brian Patterson)指出:“这种不合理现象仍然存在,实在荒谬。应该制订一套规则,全市通用才公平。”
帕特逊说,过去5年,在省内大城市内,人们在行人道上骑单车已构成“大问题”,不过有关法律并不一致,而改革步伐缓慢。
警长高斯达(Sgt. Angelo Costa)是31分局交通警。她说:“法律的效力不大。我可以做到的是截停骑单车的人,他要向我出示证件,我向他发告票,就此而已。我不能改变他的习惯。”
11月讨论骑单车报告书
今年1月,多伦多工务委员会建议市议会制订策略,令单车客不再在行人道上踏单车。警政委员会在7月讨论过这问题,完成一份行人道上骑单车的执法问题报告,交给委员会。委员会主席黄旻南表示,委员会会在11月讨论报告书。他说:“在11月的工务委员会会议上将会讨论几项单车事项。”
他补充说,单是提高罚款不是办法,“没有阻吓作用。”
他指出,温哥华、满地可、伦敦等城市已经完全禁止在行人道上骑单车,除非有标志说明可以骑单车。
资料来源:星报
警或“翻案”提刑事检控
星岛日报/对于北约克发生的单车在行人路上撞死老翁的事件,前任交通厅检控官、告票通主理人谭康荦表示,踏单车人士与驾驶汽车的司机,在使用马路时所遵守的交通法例,并无两样。
谭康荦指出,踏单车人士及汽车司机都必须要遵守交通灯及所有路牌的指示。而如果踏单车人士触犯交通法例,通常会由在肇事现场的警员了解情况后,决定作出什么的检控或多少罚款。至于上述一案中,33岁的踏单车者只被罚款3.75元,只是根据市政府禁踏单车的交通附例的罚款。
谭康荦表示,这宗非常少见的单车先撞伤人,伤者最后因伤不治的交通意外,因为已涉及到有人死亡,所以警方可能会重新检视这宗案件,研究当时肇事的情况,警方有可能会向涉案的踏单车者另外再提出其他检控,最严重的可能是刑事检控。
谭康荦表示,有关踏单车撞伤或撞死人的索偿问题。如果死人生前是有买保险的,可依据他的投保条款,看看是否受保。这可由死者家属向保险公司了解。如果死者没有买保险的,或死者的保险条款不包括有意外伤亡的话,就难从保险获得赔偿。另外,死者家属或可向民事法庭向涉案的肇事踏单车者,提出民事索偿。但获不获民事法庭受理,或就算受理,是否可以打赢官司,亦是个未知数。
受害人宜先开索偿档案
星岛日报/汉龙燕梳总经理植星婷表示,单车是不用买保险的。单车撞死人的案件亦非常少见。就上述一案,被单车撞伤至死的老翁,其家人可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索偿。
植星婷称,如果肇事者有买家居保险,而保险亦附加有“雨伞保险”的话,死者的家属便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但赔偿金额会因各种情况如受害人的年龄、所受的伤害不同而各异。她表示,最近有个案是一个坐在汽车前排位置的长因,在交通意外中丧生,但因他已年迈,故只获保险公司赔偿7,000元。
所谓“雨伞保险”,是指家居保险附加一张像雨伞般的保护作用的保险,以保障投保者及其家人因其他责任原因而遭第三者索偿。
少数公司提供“雨伞保险”
植星婷表示,如果死者是无买保险,亦没有家庭的经济负担,就算循民事向对方要求赔偿,机会也是很微的。
另一名保险从业员曾永坚表示,以这宗意外来说,死者家属宜先征询律师的专业意见,至于采用何种途径索偿,可根据律师的意见进行。
曾永坚称,市场上只有少数保险公司提供“雨伞保险”的服务,投保于家居保险的市民应向有关代理了解清楚。他又称,意外中的受害人如生前自己有购买汽车保险的话,有机会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处获得殓葬费的赔偿,其家人可以向有关公司查询。
曾永坚建议涉及类似这种单车意外的受害人,事发后要取得对方的家居保险资料,不管怎样,先向对方的保险公司开设索偿档案,最后是否获赔则由保险公司按投保条款处理。
网民评论单车撞死路人
星岛日报/网民纷纷就骑单车人士撞死路人之后的处罚以及有关开辟专用单车道等问题发表评论,截至周五晚,星报网站上已登录了98条评论,以下是部分评论,并不代表本报编辑部观点。
Charles:
唯一的解决方法是驾车人让出一部分路,重新建立安全的多伦多单车设施,否则人行道的问题会永远存在,偶尔的执法无济于事。
aModerate:
我同意不准在行人道骑单车、加强处罚、给单车骑士更多教育,但市府必需有更多单车专用道让它生效,多伦多对单车越来越不友善令人苦恼。
ry:
真正问题是单车骑士觉得不安全,所以使用行人道。在路上死伤的单车骑士有多少,单车可以在行人道上安全地骑,但市内的许多道路可怕得很。追根究底,单车专用道只需2尺宽,市府难道无法找出来而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资料来源:星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