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9/华商反多市禁售鱼翅 下周末发起签名运动

-华商会及业界促多伦多市府理性处理禁售鱼翅动议
-华商反多市禁售鱼翅 下周末发起签名运动
-加国年输入鲨鱼肉数以吨计 捕鲨合法却研禁售鱼翅
-黄慧文:不会道歉 会与餐馆业寻求解决办法
-保护濒危动物公约 当中包括四种鲨鱼


华商会及业界促多伦多市府理性处理禁售鱼翅动议

星岛日报/多伦多华商会与数十间华人餐馆及海味业商人搜集有关捕鲨资料及销售数据,促请多市市府理性处理禁售鱼翅的动议。该会将于下周末在华人商场收集公众签名,并于9月9日呈交当局并表达意见。

就近月多伦多市多位议员要求市政府立例禁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动议,多伦多华商会会长张小惠称,过去2个多月来,该会多次与数十间华人餐馆及海味业商人会面,并从多方面搜集捕鲨资料及销售数据,让市府及公众了解真实捕鲨情况及监管条例。

其实,全球均有严格的法例,禁止捕捉一些数量不多的鲨鱼种类;每个国家都有法例规定捕获鲨鱼及鲨鳍的比例。以加国为例,联邦渔业部规定渔民只可保留4尺以上的鲨鱼,捕捉到的鲨鱼一定要完整无缺地运回港口。在官员监督下,确保渔获合乎法例规定后,渔民才可将鲨鱼搬运上岸,然后取鳍及屠宰。

该会秘书及前会长梁健文表示,整条鲨鱼都有使用价值,皮可以制革,骨、肝及油脂可以制药、健康食品及化妆品;鲨鱼肉更是贫穷国家人民的主要食物之一。因此,守法的渔民是不会只取鲨鱼的鳍而弃掉其余部分。同时,鱼鳍价值只占5%,只有中国人用来烹调成为鱼翅,成为千年饮食文化;只因后期多重加工的工序,令其零售价高昂。

联邦国会议员詹嘉礼认为,市府的职责是确保食肆处理及供应的食物是否合乎卫生条例,以及是否违反人道规则。至于有关环保议题应该由联邦政府处理;假如需要实行禁售鱼翅的政策,应该是全国执行,而非单在某些城镇立法推行。

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会长黄林慧龄说,中心向来支持环保理念,以合情合法下捕鲨,食用鱼翅本身并无问题,作为中国人固然希望能够保留这种传统的饮食文化。

禁销将引起不必要争拗

该商会行政总监林绮华指出,多市禁止销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动议,将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争拗,例如市民在万锦市购买鱼翅,但是在多市烹调,就难以界定是否违法。若多伦多市立法禁示售卖鱼翅,将严重影响多市的中式餐饮业及相关行业,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中式餐馆及海产业倒闭,或迁移至其他城市,引至行内人士失业,严重影响多市经济及旅游业。目前已有海味店疑因这项动议令生意大跌,已经结束营业。

商会代表及华人餐馆及海味业人士重申,环境及生态平衡并不是市政条例,若禁售鱼翅是因为环保因素,应该交由联邦政府处理。至于解决非法捕鲨鳍的问题,加国政府应从有监管合法捕鲨鳍的国家入口鱼翅,不是从消费者那一方着手。

为此,在下周六及日(27及28日)下午1时至5时,分别在万锦市太古广场及多市龙城中心设立摊位收集公众签名。同时,在9月9日市府执照及标准委员会呈交签名。有表达意见的人士,请于本月30日前联络多伦华商会,电话:(416)595-0313,内线24,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华商反多市禁售鱼翅 下周末发起签名运动

明报/由于多伦多市府正加紧立法禁市内食肆售卖鱼翅,受影响的差不多全是华人经营的中餐食肆酒楼,多伦多华商会鉴于市府立法有偏差之嫌和不公平,同时影响巨大,故除反对立法仓卒外,同时发起于本月27、28日市民签名运动反对市府立法。包括国会议员詹嘉礼及多伦多华商会,指多市市议员提议立法禁食肆售卖鱼翅,更属“越俎代庖”。

多伦多华商会昨日联同20多间酒楼食肆及海产批发商,举行记者会并邀请国会议员詹嘉礼出席。多伦多华商会会长张小惠表示,近月来多市多位议员建议市府立例禁止在多伦多市销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动议,引发海味批发零售商及经营中餐业人士的恐慌,当中在中区更有一间华人餐馆因此而结业。

她称就此动议,2个多月来多次与数十间华人餐馆及海味商人会面,并从多方面搜集捕鲨的资料及销售数据,以提供更正确及全面的真实捕鲨情况,令市府及公众有更全面的了解。

据资料显示,现在全球均有严格的法例,一些数量不多的鲨鱼种类,都禁止捕捉。又每个国家都有法例规定捕获鲨鱼及鲨鳍的比例。就以加国的捕鲨业来说,联邦渔业部规定渔民只可保留4尺以上的鲨鱼,捕捉到的鲨鱼一定要完整无缺地运回港口。在官员监督之下,确保渔获合乎法例规定后,渔民才可以将鲨鱼搬上岸,然后才可以取鳍及宰杀。

若多伦多市一旦立例禁吃、禁售鱼翅,这只会打击市内华人的生计和文化。加国和全球的捕鲨业还是继续,捕鲨渔民不是还需要贩卖鲨鱼的肉、骨、肝、脂肪来营生吗?难道他们会舍得将割下的鲨鳍丢入大海吗?

多伦多华商会再一次声明该会绝对明白环境及生态平衡的重要性。但若只有多市禁止销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动议,将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争拗条例。

例如有市民在万锦市购买鱼翅,但是在多市烹调,就难以界定是否违法?若多伦多市立法禁售鱼翅,将严重影响多市的中餐业及有关行业,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中餐馆及海产业迁移至其他城市,引至部分行内人士失业。此外更会严重影响多市经济及旅业。

张小惠表示,就设立禁止销售、藏有及食用鱼翅的附例,多伦多华商会申明环境及生态平衡并不是市政条例所能管辖,若禁售鱼翅是因为环保因素,此条列应该要提交至联邦政府。

詹嘉礼挺华人餐馆业

国会议员詹嘉礼表示,多市市议员是次提议立法禁食肆提供鱼翅,有“越俎代庖”之嫌,市议员应返回他们应做的市府范围工作;他并表示会把华人餐馆业界对禁售鱼翅的忧虑,向联邦渔业部反映。

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会长黄林慧龄表示,大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是支持环保的。但若鲨鱼是在合情合法下被捕捉,亦希望中国人食鱼翅这种饮食文化能得以保留。

多伦多华商会定于本月27、28日(星期六、日),分别在多市中区龙城商场,及万锦市太古广场,由下午1时至5时,收集反对市府立法的市民签名,如支持反对立法但又无时间签名之市民,可浏览www.tcbacanada.com,www.dragonboats.com,或致电416-595-0313内线24。据悉,多伦多华商会至今已收到6000多个市民签名反对市府立法。

另收集到的市民签名,会于9月9日送交多市政府的执照及标准委员会。如市民有兴趣出席当日会议表达个人意见,须于本月30日前联络多伦多华商会,电话同上,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加国年输入鲨鱼肉数以吨计 捕鲨合法却研禁售鱼翅

多伦多华商会秘书梁健文表示,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加拿大统计局的网站:Canadian International Merchandise Trade Database,HS Code 030265及HS Code 030375附件),加国每年输出及输入鲨鱼数以吨计。

就以2011年至6月份止为例,加国新鲜和冰鲜以及雪藏的鲨鱼肉输出及输入世界各地的重量是:输出重量111,174KGM(公斤米),输入重量179,548KGM(公斤米)。

由此可知,世界市场对鲨鱼肉的需求量相当大。

若果鲨鱼真的是濒临绝种,应该绝非是爱吃鱼翅的华人及亚裔的责任,而以世界上所有食用鲨鱼肉,享用所有鲨鱼产品、健康制成品和化妆品人士的责任。

梁健文指联邦政府容许捕鲨,多市政府却动议禁鱼翅,故华商会呼吁市府能理性处理禁售鱼翅的动议。

黄慧文:不会道歉 会与餐馆业寻求解决办法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报道/多伦多市议员黄慧文表示,不会因为有海味铺或餐馆受禁售鱼翅动议影响结业而道歉,会与餐馆业寻求解决办法。海味业界人士表示,生意已下跌至少一半。

海味业:生意至少跌一半

华埠结业的海味铺东主不在多市,但曾与他接触的多伦多海丰鱼翅东主谭先生周四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以售卖鱼翅为主的东主生意大跌,又适逢近期店铺租约到期,若续约几年,恐防一旦禁售鱼翅动议通过,就要负担几十万元租金,存货也不知如何处理,为免冒险宁可在个多月前结业。

谭先生又透露,另一间向他取货在士嘉堡经营10多年的酒楼,也由于类似原因而结业。他估计其他餐馆也可能会因而倒闭。该节目多次致电该酒楼东主,但未能联络上。

学生叫长辈不要吃鱼翅

谭先生说,由于他的鱼翅主力出口亚洲,因此就算禁售鱼翅也不会面对倒闭厄运。他续称,自从禁售鱼翅动议消息曝光以来,很多不知情的人士也受影响,主要是学生接受了捕杀鲨鱼方法残忍的讲法,叫长辈不要吃鱼翅,他的客人也因此而不再买鱼翅,令海味市道很静,他的生意已经下跌至少五成。

有份和议禁售鱼翅动议的多伦多市议员黄慧文向该节目表示,若店铺纯粹从售卖鱼翅谋利,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它结业,因为要令鱼翅的需求下跌,她不会因此道歉。她表示只是想令生态平衡,令鲨鱼可生存下去,若日后鲨鱼数目增加,可再吃鱼翅。她认为餐馆有很多其他菜色,怎会因为单一菜色禁售而结业,就算禁售鱼翅也会逐步分阶段进行。

黄慧文又说,她正开始与市中心的餐馆对话,希望双方可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她又反驳多伦多华商会周四指出,本国鱼翅是合法捕杀的说法。她指出全球的资料不是如此,联合国指出,非法捕杀鲨鱼的情况普遍。

支持动议的护鲨行动领队赵质信认为,多伦多华商会周四提出的本国鲨鱼是合法捕杀,及入口鲨鱼不是濒临种的资料很难确定。他解释,难以确定是否濒临绝种,因为要经过DNA测试,但据他所知,本国入口的鲨鱼大部份没有进行有关测试。

保护濒危动物公约 当中包括四种鲨鱼

星岛日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于1975年正式执行国际协约,目前有175个国家签订协议,加拿大是成员之一。协议目的是透过对野生动植物出口与进口限制,确保野生动物与植物的国际交易行为,不会危害物种本身的延续。现时保护超过33,000品种,当中有4种鲨鱼。会员国根据CITES规定在其国内立法执行保护法例。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加国每年输出及输入鲨鱼数以吨计,单以本年至6月份止,本国新鲜和冰鲜,以及雪藏的鲨鱼肉输出量为111,174公斤米(KGM),输入世界各地的重量达到179,548公斤米(KGM);这些数据不包括本地消费的数量。

加国输出鲨鱼的国家包括:英国、南韩、香港及日本;入口的国家有美国、特立尼达岛、多巴哥岛、斯洛文尼亚及意大利。加拿大按照CITES规定,禁止非法鱼鳍出口或入口。在巴拿马,捕鲨渔民交给检查官的鱼获必须附有鱼鳍,鱼及肉经过磅重,然后才发出证书;所有鱼翅得到政府的发出的证书,否则会被罚款10万元。 在欧洲,自2003年已禁止入口的鲨鱼鱼鳍被割下,要求保持鱼身完整,鱼鳍重量也有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