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六成被捕疑犯遭警剥光搜身

团体斥侮辱侵犯 不可当例行公事

明报/一项多伦多警队统计资料显示,去年被该警队逮捕的所有疑犯中,有60%的人曾被迫接受“剥光猪搜查”,这令到一个关注警务问题的民间组织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这对疑犯是一种不必要的侮辱及恐吓。

根据警队的资料,2010年受到“剥光猪搜查”对待的总人数达31,072人,比2009年的29,789人增加了4.3%,并且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情况下,警察什么也没能搜查到些什么。

关注警察事务的民间组织“多伦多警队责任联盟”(Toronto Police Accountability Coalition,简称TPAC)的代表、前多伦多市长休厄尔(John Sewell)认为,这样多人受到“剥光猪搜查”搜查对待,表示在多伦多有60%被捕的疑犯受到这种对待,他又表示,这种现象违返了2001年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剥光猪搜查”是具有侵犯性及侮辱性,不可将之当作例行公事。

休厄尔表示,警察这种搜查行为,目的是将人贬低及令他受到侮辱,他认为如此做有坏的目的,不应该再发生。在上一次警政委员会的会议上,他也有出席,多伦多警察总长布莱尔向他否认“剥光猪搜查”是例行公事,假如是例行公事,则每个人都会受到这种对待。

休厄尔说,警察完全可以用全身拍打(pat-down)及细处搜查的方式代替“剥光猪搜查”,他们之所以选择这样做是为了羞辱这些疑犯。“我觉得这样做的目的很坏,是不应该发生的。”休厄尔目前正代表TPAC就此事要求警队勒令警员减少这种违法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