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雇主网上监视员工合法性成疑

雇主窥探员工上网活动日益容易,但这样做是否有法律麻烦?

虽然雇主窥探员工在网上社交媒体的活动可能看来是极端的做法,有专家表示,在数码的时代,这完全可以接受。

Whitten and Lublin的多伦多职业事务律师洛布连(Daniel Lublin)说:“依我的见解及法律的角度,雇主审核雇员在社交媒体的活动的做法,并没有任何不对。”

这名专长于不正当解雇官司的律师表示,任何在互联网上的帖子都被视为公开,唯一的问题在于网上的活动是否恶劣至足以支持纪律处分或解雇。

然而,Pitblado Law的温尼辟律师宝文(Brian Bowman)则不同意。这名专门处理隐私案件的律师指出,法庭仍然在研究什么被视为私人的东西。

他说,很多诉讼以隐私的合理标准的观念为依据。

他表示,收到一些雇员的电话,说及由十名朋友组成的小组,也许其中一人在脸书(Facebook)中披露了雇主的某方面资料,而在这些大部分的个案中,应可以合理地预期享有隐私,而在另一些的个案,如果人数达到1,000名,倘若发表了不应当披露的资料,则较难提出理据。

至今有数宗法庭的裁决涉及社交媒体及劳工法。最受瞩目的一宗牵涉温哥华附近一家汽车代理商的两名员工。他们在脸书侮辱上司之后被解雇。卑诗省的劳工关系委员会支持解雇的决定。

宝文预期,不久的将来,将会有很多诉讼涉及互联网上的隐私界限。

资料来源:加通社